我坚定我的立场说:“真的算了,我一点都不想去那种地方了。你们去就可以了。”
这一点我必须要坚持的,我那时候已经被小黄总诱惑差一点就去了。还好后来我自己醒悟过来了,也还好小黄总没有趁我醉意的时候带我去的。我可以跟他们一起去喝酒,一起吃肉。但是犯法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做的。有一些地方我是不会融进去的。就算他们将我当成异类也好,怪胎也好。犯法的事情,我是不会去干的。
我看过一部电影《烈日灼心》,里面有一段对话我一直都是紧记着:
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
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
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
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
我想法律就是我的底线,不管怎么样我必须要坚守这个底线。我生于中华,必定遵守中华的底线,那也是我做人的底线。
不管他们怎么劝我,我都无动于衷。他们就拿我没有办法,也知道劝我去是不可能的。我们就吃了一会牛杂,然后放一下其他菜进去煮。陆建已经将一支玉冰烧干掉了,浩子和军哥也干掉了一支。而我只是喝了半支啤酒。
陆建看到我这样,就说:“铭基,你这个酒量不行啊!我们都已经干掉了一支白酒,你的那支啤酒还有一半的。”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我说得越多,他肯定又要灌我酒。
豪哥就对着陆建说:“陆建,看样子你还没有尽兴啊!要不要再来一支玉冰烧啊!”
陆建就想了一下,就说:“那就来呗,今天过节多喝了一点。”
浩子看了一下桌面的啤酒也已经没有,就说:“我就喝啤酒,再来三支啤酒就好了。”
就这样,他们有加了酒,然后还点了一点菜。
浩子就对我们说:“你们觉不觉李总现在抠不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