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洵微微地勾了下唇角,说:“那很好。”说罢一只手贴到了边筱君的鞋底,问道:“那你可为旁人诊医过?”
这就是边筱君引以为豪的领域了,她骄傲地仰头开口道:“那是自然,我……”
只是话才开始,遽然被一声清脆的响音打断,边筱君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地低头看去,柒洵已经将她的脚放下,从和站了起来,道:“起来动动,看还有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边筱君嘴巴都张大了,变了好几种脸色,才后知后觉去摸了摸她的脚踝,而再看柒洵,他已走到骥旁重拿起了他的银枪。
边筱君扶着门框起来,小心翼翼让左足落地试了试,虽然余痛还在,但明显和之前触地的感觉不一样了。边筱君想尽管这面具人平时沉默寡言古里古怪的,功夫本领还是实打实不错的。
烈日高照,射下的光线强灼,然则因为柒洵身姿尤其高些,能容易为他身后的边筱君遮去许大一片烈光,边筱君就乐得又缩了缩头整个人躲在他背后。
途程不远,快走着马,不到一炷香时间,两人便至了涪城。在城门前柒洵下了马,往前牵住绳索,由马单载着边筱君入了城。
终于到了集市,边筱君心中一片豁然明朗,喜形于色,话也多起来,追着柒洵问了好些涪城的民风和人事。柒洵应该是从前来过这里多次,边筱君杂七杂八问的问题,他都能一一答上来。
涪城同隶蜀郡,与边筱君的梓乡隔距并不算太远,但此时沿集看来,还是有许多不同处的。边筱君是最爱动的性子,早想离开家去到各个地方瞧瞧了,盼多年终于得愿,这时意兴盎然地观览着种种事物,连寻医治脚踝都一时被她抛到了脑后。
边筱君容颜姣好,在最美好的二八年华里,未施粉黛,更见天然的纯灵无瑕。绿鬓朱颜,凝脂桃颊,犹胜春三月时漫野的桃花林。
在前牵马辔的男人用银面具罩住了脸,使人不得见他的面容,又着一身不起眼的灰衫,然而其身修体颀,在人群中无比的惹眼。气宇威肃,使人丝毫不能小觑。
他执一把铮亮威武的长枪,更是让人不敢靠近。如此的两个人非常引人注目,不光姿态,更是神质,边筱君意气扬扬,对于众人欣叹她姿貌这件事是十分自得的。
而柒洵却深知,他们二人身上再有吸引人的地方,都不敌边筱君那身明晃晃的男衣令人咋舌。偏这马虎女子不闻不察,拒不收敛,甚而张扬。柒洵只好拉紧绳索,引着马儿更快地前行。
入城后看见的第一家客店,柒洵毫不犹豫拉着马就过去了,边筱君还没反应柒洵要干什么,马匹便已停步驻在了家小栈之前。边筱君只瞟了这家客店一眼,便扭头道:“太黑太小太旧,不住这家。”
柒洵却伸臂毫不客气将她拦腰抱下了马,不容推拒的语气道:“由不得你选。”
边筱君措不防被这么强行拖了下来,气鼓鼓地仰头瞪向柒洵,斩钉截铁怼道:“本小姐说不住,就是不住!”
柒洵冷哼一声,只径直将马交给了前来迎客的小二,回首冷冷地道:“随你,不住就走。”说罢独身便进了堂中,根本没有再顾边筱君一眼。
边筱君气得说不出话,在心里怨骂了面具人八百遍后,抱着百宝盒扭头就走了。
远离了这边好几步,边筱君回头不屑地斜了那家客店一眼,也像柒洵那样冷哼了一声,道:“哼,你以为你是谁?还想让本小姐听你的?做你的梦去吧。”
斥怒完了,边筱君朝反方向跳了两步,猛地回忆起自己崴伤的脚才是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后觉后惊,赶忙定住行动不敢再让右脚落地。
行走不得,边筱君只得以单足支着立在道侧,直到在路边等来一个推板车的车夫,边筱君忙上前出金让他带自己去城里最好的医舍处。车轮声辘辘,这才算坐上车行了出去。
柒洵在柜台付完房钱,跑堂欲送他至二楼客房,他谢拒后独自坐去了近楼级的一方桌椅处。他拾壶独自斟杯,悠斟慢饮,似在等人,也似在独酌。
终于在再一盏茶的时间后,他确定客栈门口不会再进来人了,才风轻云淡地弯了弯唇。又是摇首,又是笑。
他饮尽杯里的最后一点余甘,搁杯回头上了楼级。
跑堂见他走了,便上去收拾用过的杯壶。惊奇地发现,那人坐处杯子里的茶水是尽的,而前处凉掉的另一杯则完全没有动过。
他斟了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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