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凳子上的李平,一直在打量着长孙无忌和那个老黄的神情。
只见一个一脸尴尬,一个一脸深情。
一看便知,这两人都是有故事的人。
既然从你们进门开始,没有仗势欺人,而是在我面前演戏。
那这样的话,老子就奉陪你们接着演。
我倒是要看看,你们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随即,李平眼眸微转,脑海里顿时就冒出了一个坏主意。
他放下手里的茶杯,把桌上吃的还剩下大半只叫花鸡,直接一扯,塞进了大兔手里。
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开口道。
“去吧,带你妹妹进厨房里吃!”
随即,这才笑嘻嘻的走上前,用满是肥油的手掌,直接在“老黄”的肩膀上,用力的拍了几下,还顺便抹了抹,这才笑着说道。
“原来是看门的老黄啊,我想起来了!”
“但我记得崇贤坊看门的,不是老丁吗?什么时候换成你了?”
“噢噢,你不必说了,我知晓了。”
“肯定是老丁腿脚不便利了,所以才换成了老黄你!”
“快来快来!”
“来者皆是客,快入席吧。”
说完,直接拉着老黄的手臂,跟操纵木偶似的,把“老黄”按到了一张凳子上。
然而这时,即便李世民再怎么沉浸在初见儿子的喜悦中,也发现自己的谎话被看穿了。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想从谎言中清醒过来。
反而还像地主家的老财似的,乐呵呵的随便儿子摆布,享受着这久违又虚假的亲密。
戏弄了一下“老黄”的李平,看到这人不仅没气恼,反而还变得更加的蔼然可亲了。
一时间,李平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狼行千里吃肉。
能和长孙无忌认识的人,怎会是普通人家?
而且若是看他笑得像个弥勒佛似的,就以为他是个好人的话,普通人到最后,恐怕是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费这么大的劲来忽悠我,想必,他们看上的估计不止是我身上的武勇啊。
难不成自己偷偷带动百姓们发家致富的手段,被他们给发现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恐怖了。
封建主连这一丁点利益都不放过。
今日,我定要查你个明明白白不可。
看着“老黄”那让人胆寒发竖的笑容。
李平扭头看去,只见桌上一片狼藉,不由轻笑一声,把残留在骨架上的鸡屁股给扯了下来,笑了笑,递给了“老黄”,有些惋惜的说道。
“这一大桌子菜,可是东市万福楼和西市的同福客栈,两家最有名的酒楼联手打造的。”
“即便是皇上,等闲都不会如此奢侈。”
“就是可惜,老黄你来得太晚了,若是早来些的话,你还能吃上这京城中赫赫有名的神仙鱼脍。”
说完,李平跟之前钳住长孙冲一样,伸手把“老黄”夹在了臂弯中,意味深长的说道。
“但也没事。”
“你我又不像是齐国公那般,过惯了富贵。”
“穷苦人出身,别说是剩饭剩菜了,即便是有根鸡骨头,都会咬碎了吸完里面的骨髓。”
“有得吃就不错了,哪会嫌这嫌那的啊。”
“来来来,你拿着!”
“这可是西市出了名的叫花鸡,就只剩个鸡屁股了,我一直留着都舍不得吃。”
“既然老黄你来了就是客人,这善财不论怎样,都要舍上一回。”
说完,李平语气稍微一冷,把手里的鸡屁股递到老黄的嘴边,目光如炬的看着他,淡声说道。
“喏!”
“快吃吧!”
“你!”
看到李平把凉透的,油腻的鸡油,都结成块了的鸡屁股递到李世民嘴边。
顿时,长孙无忌气得怒目切齿。
吃饭在这个时代里,可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
王权贵族讲究“牛宜秩,羊宜黍,象直穆,犬宜粱,雁直麦,鱼宜涨,凡君子食恒放焉”。
不仅仅是对吃什么食物有讲究,甚至连餐具的摆放位置,都在《礼记》中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