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走了,大兔走了。
城门口只剩下牵着另外一匹马的“老杂胡”了。
他看着特勒骠掀起的烟尘,不由的心中一阵的欣喜,连连张口称赞到。
“好马!”
“果然是好马!”
说罢,看见旁边的白蹄乌,不满的喷着响鼻,连忙伸手摸了摸这匹宝马的脸颊,高声说道。
“你也不赖!”
“不比那匹特勒骠差!”
说完之后,这才伸手,从腰间摘下了一个硕大的牛皮水囊。
拧开塞子,美美的喝上一口烧刀子。然后这才说道。
“走吧,我们也该出发了。”
“总不能让那个傻小子,两条腿,去追特勒骠,是吧!”
说罢,将水囊往腰间重新一绑,直接一拍白蹄乌的屁股。
战马猛的向前一窜。
而“老杂胡”责借着马势直接飞身而上。
任谁看到,到要惊叹一句。
“这厮马术惊人。”
战马上的老杂胡,像是变了个人一样,迎着风,和白蹄乌化为了一体。
等他掠过大兔身边的时候,大手一伸,直接抓住了他的腰带,轻笑一声,将他横在马背之上,这才笑着骂道。
“小子!”
“平哥也是你叫的?”
大兔突然之间,从地上,被别人掠到了空中,也是吓了一跳。
可经过了平日里,墙头,树上历练,对于马上,也并不十分的恐惧。
正在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突然听到新拜的师傅,这么一说,顿时一愣。闷声闷气的问道。
“不叫平哥叫什么?”
大兔年级还小,有些事儿并不明白。主家可以不在乎,但是做家丁的,若是要懂规矩,否则吃亏的终究还是下人。
当下,他再次扬起了头,灌了一口酒之后,这才语重心长的说道。
“你若还是邻居,叫平哥自然是无所谓。”
“可你从今往后,你就是别人家的马夫了,当然要按照规矩来。”
“老爷,少爷,公子,主人!”
“随便选一个都成,就是不能叫平哥!”
大兔立志做一个伙计,当然不是愚钝之人,只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现在听师傅这么一说,,自然心知肚明。
立刻在马上回应了一句。
“知道了,师傅。”
这个年代的师徒关系,跟父子,也差不多。
或许,在老杂胡的心中,这李家掌柜,能用烧刀子,收买老杂胡效力。但是想让他卖命,那差点儿。
可送来一个弟子就不同了。
那意味着是有人,要为自己养老送终。
前半生,在草原上,大家的最终结果,差不多都是被野狼撕咬,被苍鹰啄食,因此,对死亡,并没有什么特别在意的地方。
可入了大唐二十年候,不知不觉之中,他变得竟然和中原人一样矫情,竟然开始在意身后事了。
也不知道这是在往前活,还是往后活。
看着远处特勒骠,正在逐渐的靠近,老杂胡一拉缰绳,勒停了战马,提着大兔的领子,将他拎到了地上。
然后这才翻身下马,指着远处不远处的鸿雁说道。
“去,把公子的猎物捡过来!”
说罢,牵着手中的白蹄乌,迅速的靠了上去。
一把抓住了特勒骠的辔头,亲昵的摩擦这战马的脸颊,掏出了一把黄豆,喂给了战马,让它从兴奋中安定下来。
然后,这才喜笑颜开的说道。
“少爷,这马不错吧!”
“要不要再跑上一圈儿?”
“少爷?”
“你贺怀恩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客气了?”
李平随意的回了一句之后,直接翻身下马,欣喜的拍了拍特勒骠的脖子,点点头说道。
“真是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