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城西边数里处,有一密林,地形繁杂,物产丰富,又多珍奇野兽,往日是城中世家子弟游猎之所。
只是数月以来,邬城遭逢大变,往昔热闹非凡的林子,却是已经沉寂了许久,再不复游猎玩耍之盛景。
不过这一次连着几日,倒又迎来了些许客人,给林子增添了许多生气。
观这一队人马,各个骑乘上好宝马,腰悬长剑,马挎长弓,在林子间疾驰自如,引弓射猎,端的是好不快活。
往近一瞧,不正是以陈迹、钱猛、杨同等为首的一干宣威军将官!
“嗖——”
一支利箭射出,当即便射中了前边奔跑的雪兔的小腹。那雪兔登时吃痛地倒在了地上,鲜血浸透了伤口。
“主簿好手段!”
李钦叫好一声,对着正收回长弓的杨同笑道。
原来这箭,正是杨同射出,一击即中,却是不凡。
“敬仪可莫如此夸赞,某在你面前,可算是班门弄斧了。往昔常常游猎于山川,这射术便也精进了不少。只是无论如何,却比不得敬仪你的本事。”
杨同摆了摆手,但眉宇间不难看出得意之色。显然,这闲暇时光的会猎,让他恢复了不少以前世家贵胄的风采。
这次两边战事依旧僵持着,营中又憋得烦闷,所幸陈迹等人一合计,想着出来散散心,便选了这上佳的宝地来玩耍,也好打得几只野味开开荤,打打牙祭。
“一连三日皆在这边游走,这活物却是都被打光了,无趣得紧。不若再往林子里边走走,那里野兽多,才叫真快活!”
自打下一只雪兔后,杨同等人便无有再见过什么动物野兽,直过去了大半个时辰。对于杨同这样的世家子来说,难得出来玩耍那就要尽性。可照着如今样子,端的是无趣。
“我等非是本地人,这林子又密,恐道路繁杂难走,不熟悉还是不要进去了。”
“你这说得什么话,林子再密那也不过是让人玩耍之处。我们人又多,斥候探马更是军中好手,怎得连路都找不出了不成?”
杨同对着陈迹撇了撇嘴,又道:“反正战事临近,再难有如今这般闲暇时光,不好好玩耍一番,岂不是白白出来了。
二三子,且随某来!”
点了自己的亲兵,杨同便带着他们去往了林子深处。
“来人,且派队探马看顾杨主簿,切莫让他遭了上次那般意外。”
“喏!”
来到了林子深处,杨同就如撒了欢的马儿,不断疾驰引弓,连连射下好几只野物,叫他只觉自己又成了那出身豪门的贵胄子弟,而非是这军中苦哈哈的杨主簿。
“哈哈哈!这才是游猎之妙处所在!”
“公子快看,前方不却是有一只野鹿?!”
只见前方丛林有异响传来,灌木草丛摇晃着发出“悉悉索索”声,又有一道黑影闪过,观其模样,可不就是一只小鹿?
“鹿肉鲜嫩,某也是许久未有尝到,今日正好享受享受!”
杨同当即取下长弓拍马赶去,很快便将一队亲兵远远甩在了后边。
“公子小心!”
为首的亲兵统领焦急大喊,便带着人马往杨同方向赶去。
只是杨同别的不会,这游猎纵马可谓是个中老手。胯下又是难得一见的千里驹,任凭这些亲兵如何打马狂奔,也无奈脚力不行,如何能追得上这位撒欢了同公子。
“嗖嗖嗖——”
杨同接连射出三箭,却被那小鹿灵活地躲闪过,叫他是好不气恼,却又激起了心中的好胜心,继续拍马追赶。
但是他对这里的地形到底不熟悉,那小鹿借着林中繁杂的地形,又有高大树木的遮掩,左奔右跑,不久后便消失在了杨同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