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杯伏特加摆在周聪的面前。
我们的主人公和莎士比亚笔下的英雄一样,在喝与不喝间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选择了一饮而尽。
这座他下班后经常光顾的酒吧位于莫城门捷列夫斯卡亚地铁站的旁边,特维尔街道地下室负一层。酒吧的入口极为隐蔽,所以来此消费的大多数周围街区的本地人。
酒吧内部与散布在莫城各处的大多数酒吧没有什么不同。
几名浓妆艳抹的女人机械地在场地中间扭动着身体。陈旧的音响总是震耳欲聋地播放那几首老掉牙的流行歌曲,时不时传来磁头与唱片摩擦传来的嘶嘶噪声。有时候甚至分不清到这里是来休息还是受罪。
但是周聪不在乎。他唯一关心的就是这里能提供便宜的烈酒!不是那种官方规定40度的伏特加,而是私酿的70度以上的“萨玛贡”。
为了享受这神奇的饮料,他已经准备好忍受烦躁的喧哗、愚蠢的音乐和糟糕的服务了。
干掉最后一杯酒,周聪抬手看了看手表,已经晚上十点。
酒吧没有窗户,但他已经能想象出外面黑暗的天空,人行道上夹杂着呕吐物的脏雪,这是莫城冬天不变的特征,他不由得皱了皱眉。
现在他必须马上赶最后一班电车回家,再耽搁就只能花高价打车回去,这种浪费是他现在不愿承受的。
周聪摘下挂在椅背上的夹克正要站起来,突然一个醉醺醺的流浪汉坐在他的对面。
“你好。”
醉汉摇摇晃晃地扭着身体,一双被酒精烧红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周聪,浑身的酒气混合着鹅国人特有的体臭,令人避之不及。
“你好。”周聪随口答应了一声。
“请我喝酒,龙国小子!”
周聪对这个臭流氓的无礼感到愤怒。在鹅国这些年他见惯了追着外国人讨钱的酒鬼。可是这样明目张胆要求的还是第一个。
他板起脸刚要拿衣服走人,然而对方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停下了脚步。
“周聪,这么着急回家干什么?你现在走已经晚了,只能花钱打车了。”
周聪不由自主地坐下来,酒精使他有些头晕。流浪汉显然以某种方式读懂了他内心的想法。
“你怎么会认识我?”他警惕地望着眼前的怪人。
尽管脑子里满是酒意,但他还是感觉到他们之间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危险的紧张感。
“我知道很多事情,”流浪汉得意地咧开大嘴,露出两排烂牙。“请我喝酒就告诉你。”
“你想多了,伙计!”
周聪面无表情地回答道。
“对我个人有所了解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我没兴趣在陌生人身上浪费钱。”
“好吧。”
醉汉并没有强求,嘴里嘟囔道:“既然你不愿意请客,那就由我来吧”。
酒鬼把手伸进破外套里面的口袋,掏出一个漂亮钱包。
周聪惊讶地张了张嘴。这个昂贵的钱包用深棕色的鳄鱼皮制成,显然不是眼前的这种人能拥有的。
一会功夫,酒保端着两杯啤酒和一碟烤比目鱼来到桌边,周聪亲眼目睹了50美元是如何从钱包转移到酒保手中的。
他被“流浪汉”的豪阔出手惊呆了。
要知道这是1997年的鹅国,正处于经济危机之下,50美元是普通人家个月的收入。
“我是艾力克。我认识你,周聪”。流浪汉喝了一口啤酒。
“你是谁?从哪里来?”
“我来自另一个世界,”-艾力克笑道,“你从不知晓的世界。”
周聪见他说话疯疯癫癫,不愿继续和他交谈,便直接说道:
“好吧,艾力克。不管你是什么人,我都没兴趣和你再聊下去。我还很忙,咱们就这样再见吧!”
“当然。没有问题。反正咱们还会见面的。”
艾力克舒服地靠在椅子上,满不在乎地啃着烤鱼。
突然他神神秘秘地小声说道:
“知道吗?你很快就会离开这个世界。准确地说,就在今天!今天!”
什么?
周聪心中大怒。什么叫今天就会离开这个世界,这不是当面咒我死吗?
他本想给这个满嘴胡话的家伙一点教训。但是转念一想,这货怕不是某个精神病院跑来的疯子,半道上抢了别人钱包来喝酒?
跟这种人纠缠不清吃亏的是自己。不如赶紧离开!
想到这里,他果断站起身往出口走去。在迈出房门的一刹那,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酒桌,发现酒鬼已经消失不见。
莫城二月的寒风吹在人身上如同刀割,周聪把夹克拉锁一直提到下巴,顶着风头向车站走去。
周聪赶到车站的时候,最后一趟公车早已经离开。男人跟黑车的胖司机讨价还价了半天才以15卢布成交。
坐进伏尔加那宽敞温暖的后座,伴随着二汽车马达低沉的轰鸣声,周聪不由自主地打起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