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日本契约女仆照顾劳工起居!
在1866年的年初,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对于什么所谓的合同啦,契约啦,移民署那边根本就不关心。
这是合法的生意!
没错,只要是法无禁止就是合法。至于什么人口贩卖,这根本就是没影的事儿,这只是契约!
解释一下什么叫契约?
在法律条文中有着太多的解释,但肯定不是人口买卖。
当然了,在日本的时候可能涉及到这个问题,但那是发生在日本事,而且日本的法律也没有禁止人口买卖,要不然日本的农民为什么会把女儿卖掉?
这不过就是一个生意而已。
按照官方的回答“劳工们每天累死累活的,要是回到家里有個女仆照顾他们的起居,那也是不错的。”
“一百元,也不贵啊!那可是终身的契约合同啊!”
“要是按年算的话,这一年才多少钱,便宜!”
当然了,为了保证契约的合法性,移民署的官员特意要求制定格式化的契约,并且在契约中约定——每个月付给女仆不少于一元的薪水,并且雇佣方要负担女仆的伙食。
总之一句话,移民署的官员们绝对是守法的,至于梁益他们,当然也是守法公民了。
在1866年的年初,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
顶多也就是劳动人民的福报,不过有时候,福报也会双喜临门的。
2月27日,这一天是,正月十五。
这是一个非常不平凡的元霄节。
与国内不同,位于南半球的南华,二月正值盛夏,和往年一样,元霄夜是南华最热闹的时候,来自华夏的移民们早就把张灯、闹元宵等习俗带到了南华,公园里,街道上还有“猜灯迷”、“舞龙灯”等民间娱乐活动。
不过,这个元霄夜似乎与往日不太一样,成千上万的人都涌到了朱雀大街,这些参观者从四面八方赶来,这些人当中有男、有女,有农民、技工,也有公司职员和孩子—与此同时,当然还有一些商人,学者、教授以及外国领事。
他们无不是好奇的站在路灯的下面——早在几年前,南华就已经有了路灯,不过那是油灯,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路灯一直在进行最后的改造。
从下水道铺设电线,再将电线引到地面,安装新的电气路灯,今天是电灯投入使用的日子。
和往常一样,在傍晚时分,点灯工人将一个路灯点亮,拿着相机的许海洋,在一旁拍下了一些照片,这是历史性的一刻。
这将是朱雀大街最后一次点亮油灯。
“许大记者,这个电灯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就是用电的灯!我在试验室里看过,它亮起来的时候比100个油灯都亮!”
许海洋有些得意的说道。
其实,早在半个月前,《南华日报》就被允许发表发明电灯的报导了。文章除了占据一个整版,还在次版占了一栏,由此可以说明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在文章中甚把电灯讲得有声有色,扣人心弦:把电流通到一根头发丝粗细的碳丝上就产生了一种明亮的、美丽的光,像秋天日落时分的柔光。
对于世界来说,这是极其特殊的一天,这一天,人类将会战胜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