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这份协议,那池安然的那一半,就落入了池国宗的手里,他想怎么处理都行。
这让刚才很生气的池国宗,缓和了不少。
等于说遗产的一大半,还是在他手里。
退一步来说,等到池则十八岁之后,他的那份遗产名义上确实是给他了,可这人才多大,也没什么管理能力。
还不是也落在了池国宗的手里。
只要在他手里,到时候财务报表上,是亏损了,还是盈利了,都是他说的算。
就池则乳臭未干的样子,能看得懂报表?还不是他说什么是什么。
后面有的是办法把池则的那一份遗产也吞下来。
想了那么多,池国宗觉得签了这份协议,也不是不可以,而且也没必要和池则的关系闹的这么僵。
难道他还斗不过一个孩子,该是他的还是他的。
但潘念息那边是不乐意的,这份转让书对她一点利益上的好处都没有。
第一,这孩子不是池国宗亲生的,等到十八岁才拿到遗产,风险很大。
第二,在池安然十八岁之前的财产上的管理是归于池国宗的,和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她辛辛苦苦生的孩子,到头来那份财产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之前她还和池国宗签了另外一份协议,内容就是等把池则的财产拿过来之后,需要分给她三分之一,公司的股份也需要分她一部分。
要是签了这份新的转让书,那之前和池国宗签的协议就作废了,没有任何的用处。
她什么都拿不到,重点是池安然并不是池家的孩子,这个就和一个地雷一样,说不好哪天就会爆炸,让她体无完肤,更有可能赔上性命。
和池国宗生活了这么多年,当然知道他是什么秉性,要是知道池安然不是他的孩子,真的会撕了她不可。
她现在娘家的实力,这些年也没有很好。小家门户,没有任何保全她的可能。
也就是看在她是池则的母亲上,能留点余地。
可之前她和池国宗暗地里的想法就是放弃掉这个孩子,俩人要独享这份遗产。
那时候,池国宗想的很开,想要孩子,那他大可在外面找其他女人继续生,不在乎一个和他不亲的池则。
她也觉得她能再怀一个孩子,池则对她来说也可有可无。
只要有钱,什么是买不到,办不到的。
有了钱,她就要好好享受人生。孩子,有一个就足够了。
潘念息现在根本就不知道池国宗已经知道了池安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背地里还在调查那个奸夫是谁。
也不知道池国宗已经没有任何生育能力,池则将是他唯一的血脉继成人。
他已经决定不会和池则关系闹的太僵。
还要继续缓和他和这个儿子的亲情,以后还要靠着池则给他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