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院这些老百姓,如果没有高玉米的到来,这只是一个寂静平又有些忙碌凡的早上。
可随着高玉米的到来,这天就成了他们最难忘的一天。
这是生与死的一天。
高玉米这两枪,一枪射在天花板上,一枪射在人的肩膀上。
一枪打破了苍龙市多年的平静。
另一枪则改写了一群人的人生轨迹。
这两枪就像亚马逊雨林那只蓝色蝴蝶一样,亚马逊的蝴蝶扇动起了翅膀,制造了大西洋一场巨大风暴。
这是蝴蝶效应。
第二声枪响后,马金虎一把将高玉米手里的枪给夺了过来,他反手把手枪就丢到了一边。
然后揪着高玉米的脖领子,对着她的脸狠狠锤了一拳。
一拳,接着一拳,又一拳……
高玉米的鼻子一点点被打塌,牙齿也随着马金虎的锤击变得松动。
血,一点点顺着高玉米的嘴角流了出来。
她俊俏的五官,被血染红。
她想到了多年以前,自己站在村口,等待进城大巴的那个上午。
那个上午的天气也像今天一样,雨花飞溅,雨水浸湿了她的脸颊。
那是她第一次进城。
也是她第一次感受深村以外的世界。
灯红酒绿的城市,让高玉米眼花缭乱,她看着坐在路边推杯换盏的人们第一次知道,原来这里的人们还有夜生活。
那天她拎着大挎包,浑身冒着乡土气息,走在苍龙市的街道上,幻想着以后的美好生活。
那段时间,她和儿子就住在简陋的地下室里,过着贫苦但是快乐的生活。
几个月后,她认识了陈家安,很顺利的成了他的老婆,带着儿子,在一个雪夜搬进了大房子里居住。
如果,命运再给高玉米一次机会,她绝对不会选择进城。
因为如果不选择进城,那她和儿子可能就都不会死。
当马金虎意识到自己杀人的时候,为时已晚。
马金虎不是怕杀人,更不是不敢杀人,他只是怕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人,因为那样,那就没人能护住他了。
然而事实是,他在公共场所,众目睽睽之下,徒手打死了一个向他射击的女人。
他惊恐的试了试高玉米的鼻子。
没气了。
兄弟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大哥露出如此惊慌失措的表情,马金虎就像是一头失控的棕熊,先是站起来,然后扑通又倒了下去。
他冲进弟弟的病房,对自己的手下说“赶紧,赶紧把我弟弟抬走,抬上我的车!”
在没得罪雷三虎之前,马金虎今天做得这些,他有百分之65的把握能摆平这个事。
说不定还会弄来一个见义勇为的勋章,摇身一变从丧尽天良的追债主,变成人人敬仰的大英雄。
可现在,他得罪雷三虎了。
所以,他的把握变成了百分之零。
这一次,马金虎应该逃不过去了。
但他还想试试。
马金虎首先要做的是把还在昏迷的弟弟送到其他医院。
他不可能把弟弟留在这,哪怕现在弟弟浑身插满管子,那也不行。
因为如果把弟弟留在这,那迎接他的宿命就只有死了。
雷三虎会毫不犹豫的找到他,然后杀了他,斩草除根。
马金虎低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身体已经有些扭曲的高玉米。
他重重的叹口气,头也不回的推着床,进了电梯。
病床名片上,6号病人的6,在此时此刻的情形下,显得是那么血红。
是那么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