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这次真的是全程记录,您…您还满意吗?】
满意。司矜随口应了一句,拐过几条甬道,便走到了原主的房间。
桃花园是上海滩最大的戏园子,能来此听戏的都是各界名流。
其内部构造比古时官员的官邸还要奢华。
名角儿受到的待遇比古代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还要好上几倍。
但是,原主的房间,却是小柴房改的破败的两人间。
戏园老板知道他没有别的去处,还不受青眠柳待见,对他的态度便日渐苛刻。
就这么一间小柴房,还要跟别的杂役合住。
司矜没管这些,回到房间找出原主的药箱,从里面拿出他以前成名时备下的金疮药,简单给自己处理了一下伤口。
而后,走到衣柜旁想换件衣服。
可是这原主……
真不愧是究极舔狗。
衣柜里的男装都是前几年的旧款式,还都是便宜的地摊货。
只有中间挂的几件旗袍,是货真价实的新款。
在这个年代,一件就能卖到几十大洋。
司矜微微蹙眉。
在穿女装和穿难看且难受的男装之间纠结了片刻。
最终,拿起了一件青花瓷样式的旗袍。
换好衣服,对着镜子梳妆时,他才发现这原主生了一张雌雄莫辨的脸。
依然是桃花眼。
但是,原主的脸型偏瘦,生了一张樱桃小口。
眼底含波,薄唇吐朱。
光是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就有蛊惑众生的魅力。
司矜坐到梳妆台前,寻了一根发绳,将他留的披肩长发扎在身后。
而后,竟然鬼使神差的,点起了朱唇。
他真想看看,这张脸,要是好好打扮起来,能有多妖孽。
然,朱唇刚点完,就见一个人影从窗户口窜了进来。
司矜转眸,敏锐的嗅到了一股熟悉的灵魂气息。
他媳妇来的还挺快。
然而,还不等少年回眸,就被素未谋面的“媳妇”一手握住,拿枪抵住了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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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了三章,但是是四千字,么么。
团子: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矜宝贝穿着旗袍,拿着咽杆,站在百乐门舞台上,风情万种的样子啦!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