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姐自有道理:“杨大郎也就算了,杨二郎可是跟媳妇儿有点儿搂搂抱抱的戏,还被弟兄们给戏弄过。三郎也没差,一个婚礼,差点把媳妇儿小手都捏碎。人家四郎虽然闷骚,但是在媳妇儿面前,那也是该拉手拉手,该抱上马抱上马,人家还俩媳妇儿呢。五郎可怜啊,但也被媳妇儿抱着哭了一脊背眼泪,你杨六郎不跟柴郡主抱一个,观众能答应?”
凭啥不能?
“别矫情了,人家梁小姐姐差啥?你别因为自个儿那点破毛病,让人家觉着你嫌弃人家,这姑娘自尊心可不弱。”二小姐警告。
关荫只能答应。
没别的办法,小姐姐据说被准婆家挺嫌弃的,不能让人家真把这原本没啥问题的问题当成问题。
就为这事儿,俩大妖精昨晚先赞扬惹事精的做法,然后批判这家伙的警惕性。
不,是神经病。
惹事精昨晚跟俩妖精签订了一合约。
合约是这么回事儿,俩大妖精自己要求,一不接跟任何人的亲热戏,包括小师弟,二不接跟任何人的亲昵戏,不包括小师弟,三不接跟任何人有可能组成cp的戏,除了小师弟。
赵姐姐先签字,景姐姐再画押,天仙儿不知从哪听到的,也跑过来非掺和一下。
但是合约对惹事精也有要求。
一不接跟任何人过分亲密的戏,包括仨妖精,二不接跟对手演员有口舌交流的戏,除非借位,不包括三妖精,三接的有拥抱、拉手、对视等剧情的戏,不能不走心,要充分尊重对方的角色,对方的演员,以及对方演员和角色的人格和尊严。
今天这种情况,主要针对的就是第三种情况。
这货太扯淡了,穿那么厚的衣服,你怕啥?你又不会揩人家女演员的油,咱们给你挑选的演员也不是借着跟你拉拉扯扯上位的那种妖艳贱货,你拒绝啥?
关键是关荫觉着,既然没啥关系,也不是救人,你一男的,跟人家女孩子拉拉扯扯的,那不像话。
这家伙有点儿神经质。
俩大妖精不像天仙儿那么单纯,她俩看出来了,惹事精演啥都没问题,唯独跟女演员演搂搂抱抱之类的戏,这家伙很抗拒。
为啥?
惹事精自个儿说了,他要跟人家别的女演员演了有些剧情,他的孩子,人家的孩子,稍微大点儿,看电视剧,看到那些情节,你让小孩子怎么理解?
这是借口。
景姐姐劝了一晚上,不知用的啥方式,反正让这家伙接受拉拉扯扯甚至搂搂抱抱的戏了,但是效果怎么样,那还得看今天的表现。
她觉着吧,娃儿爸霸道,但霸道的有道理,自个儿老婆跟别人在电视上拉拉扯扯,那当然很不舒服,别说这是为了艺术,这家伙可不接受那一套。
相对应的,这家伙就觉着,他要求媳妇儿做到,大师姐做到,小师妹做到,他自个儿就得先做到。
这就扯了。
又不是谁占便宜谁吃亏,再说,不看咱们都下定决心,就混你剧组了?也不可能跟别人搭戏啊。
所以,你跟别的女演员搭戏,有些程序,你不能抗拒。
这就让惹事精为难了。
他觉着,这要跟人家小姐姐说好,到时候,得先鞠个躬,然后来一句“实在冒犯,还请海涵”。
不!
也不能这么说!
这画面,咋那么像小电影拍摄完,传说中男马赛克跟部分女马赛克鞠躬,握手,再来一句“冒犯了”,然后对方鞠躬,回复“阁下辛苦”了一样?
这画面就太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