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和平克曼带着十二磅的货,打算从新墨西哥州走私,不能说是走私,算是运输到芝加哥。
按批发价一磅价值四万美刀,这十二磅的货可价值四十八万,接近五十万,这可是一笔巨款!
要是这批货有失,弗兰克、沃尔特和平克曼,三人可以说全都是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弗兰克还好,他的钱本来都是到处蹭来的,要知道,他从纽约警局出来时,身上可是一分都没有,货没了顶对会肉痛一阵。
平克曼也还好,他本来也没投入什么东西,他做的最多的是跑腿,干的是体力活,顶多这段时间白玩,白受累,赔的也不多。
最苦逼的就是沃尔特,沃尔特可是指望着用这些货,换成的钱来救命,交治疗费用,给妻子和孩子们留下一些保命钱。
要是这些货真出事了,沃尔特知道了,真容易一口气上不来,直接过去。
所以,为了沃尔特的小命也好,也是为了自己的分红也好,弗兰克都得小心照顾这批货。
弗兰克对运输这件事,是有一些经验的。
‘弗兰克’就不用说了,坑蒙拐骗偷,只要能捞钱,卖屁股的事都干过,要不然怎么会和希拉有一腿的。
因此,弗兰克不愿意回忆‘弗兰克’的记忆,因为太恶心,太让人难以接受。
所以,很多事情,弗兰克都是遇到了,或者和别人聊天,聊到了相关的信息,才会关联的回忆起一些相关的记忆。
而弗兰克穿越后,在还信用卡时,为了赚快钱,也干了一些老偏门的营生,其中就包括走私运输。
但是,弗兰克一直都在芝加哥内活动,顶多出城去某个小镇。
像这种从新墨西哥州运输到芝加哥,这么远的距离,从南到北,弗兰克还真没搞过。
表面上,在平克曼看来,弗兰克是自信满满,一幅经验丰富的样子,实际上也很胆突,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不过,弗兰克也不是没有准备,专业的事情,给专业的人干。
这种跑长途运输的人,有关门干这个的人。
说起来,这还要多谢吉米,在弗兰克穿越前,吉米和菲欧娜处对象,吉米见识到了‘弗兰克’不靠谱,就瞒着所有人,直接把‘弗兰克’偷渡出国,直接运到加拿大去了。
然后,吉米的事情败露,被菲欧娜发现,又把弗兰克从加拿大运回了美利坚。
就因为这件事,吉米才和菲欧娜闹掰,托尼警官上位,被菲欧娜收了一血。
而这件事的重点是,经过这件事,‘弗兰克’认识那个开车帮他偷渡的人。
这可是一个高人啊,加拿大和美国,在两国国境间,带着人跟后花园一样的来回出溜,跟没事人一样,这是一般人能干的事么?
国境都随便溜达,更别说从新墨西哥州到芝加哥了。
不得不说,吉米也算是一个天才,也不是一般人。
上学考上了哈弗,还是读劝人学医死全家的医学,上到一半感觉不喜欢学校的氛围,就直接转学去了密歇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