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精连忙应道:“好、好的。”
门缓缓关上。
光亮消失了。
地精这才发现,这个房间竟然没有窗户,他吓了一跳,离开小心翼翼地走到房门口,伸手推了推门。
门没有锁上。
地精松了口气,他有些责怪自己的多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别人好心收留他,又是同族,他竟然还怀疑别人要害他。
害他有什么好处?他除了这一身血肉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更何况他的一身血肉也不值钱。
但地精没有去床上睡觉——他没有洗澡,头上有跳蚤,身上有泥和灰,不敢去弄脏这家好人的床,于是他走到墙角,把自己蜷缩成一团。
虽然没有睡在柔软的床上,身上也没有被子,但不用担心又野兽出现,也不受夜里的寒风吹,地精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睛,慢慢睡了过去。
·
天亮了吗?
地精被一阵刺眼的光芒弄醒。
他还有些恍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在适应亮光的时候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儿了。
他找到了一户愿意收留他的人家,还吃了人家的面包。
他到了一个天堂一样的地方,遇到了天使一样的人!
然而当地精放下手,才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不在那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笼子里,他冲着亮光的方向看过去。
一道熟悉的人影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男主人背对着他,就在距离笼子不远处和一个人族说话。
“他是逃奴。”地精听见男主人对那个人族说,“就算他死了也没人会发现,也不会有人追究。”
男主人:“这个月我们还可以继续留在这儿吧?”
人族冲他点头:“当然可以,只要下个月也按时带人来。”
男主人抿了抿唇,小声说:“我们能叫来的亲戚都已经叫过来了……”
人族却面无表情的说:“这跟我没有关系,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每个家庭每个月必须交一个人过来,这是我们早就说好的交易。”
“那我再想想办法。”男主人有些头疼。
“你们在敢什么!”地精抓着栏杆,他冲着男主人大喊,“这里是哪里,你们要对我做什么!”
男主人转头看了地精一眼,他似乎有些不忍心,因此迅速转移视线,迅速朝外跑去。
地精只能充站在原地的人族喊道:“你们要对我干什么?!”
人族看向他,大约是觉得这个瘦弱的干巴巴的地精看着太过碍眼,面无表情地说:“你不用白费力气了,这里是地下,无论你喊得多大声都没人能听见,也不会有人救你。”
“放心,你会有食物,能够活下去。”人族似乎一直住在地下,从来没有接触过阳光,皮肤是病态的苍白。
“快把她牵过来!”一道刺耳的少年音响起。
地精觉得面前人族的脸色又变白了。
地精顺着发出人声的方向看去,有人从楼梯下来——那是一个少年。
他穿着小羊皮做的靴子,戴着一顶绅士帽,穿着一件小号的燕尾服,他长得也很漂亮,金色的头发在油灯的照耀下泛着柔和的光。
少年从身后的一只手里接过一条绳子,他的笑声刺耳又嚣张:“还是三代直系,一个混血的杂种,也配当我的姐姐?”
他拽着那绳子,楼梯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滚了下来。
地精发现那“东西”好像是个人,那人很小,但不是地精也不是矮人,更像人族,他披头撒发,只穿着一条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破裙子——是个女孩。
她瘦的让那罩住她的裙子像个巨大的袋子。
那根绳子牵着她的脖子,少年从上面走下来,拖着那根拴住女孩脖子的绳子,女孩只能在地上爬行,地精这才发现,她的手脚都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弯向两旁。
女孩像一条被打断四肢了狗,为了不被拖行,只能用关节抵着地面爬行。
少年牵着女孩,他走到面色苍白的人族面前,甩着绳子问:“他们说今天来新货了?”
对着地精男主人不假辞色,冷酷至极的人族在这个少年面前低下了头,他的声音里充满恐惧,轻声说:“是的少爷,就是他。”
人族指向笼子里的地精。
少年牵着女孩走到笼子边,一股巨大的恐惧感迎面而来,地精一屁股跌坐到了地上。
他看到少年冲他动了动鼻子,似乎是在嗅味道。
“他怎么这么臭?”少年捏住了鼻子。
人族立刻说:“他是逃奴,还没来得及收拾。”
少年撇撇嘴:“我不喜欢地精,下次让他们抓点精灵和人族过来。”
人族立刻说:“我会告诉他们的,少爷不是最喜欢精灵的血吗?我已经给少爷准备好了,小姐……”
他看向趴在地上的女孩。
少年一脚踹到人族肚子上,他看着年纪小,力量却把人族踹飞了十几米远。
“她是什么小姐?一个杂种。”少年低头看了眼女孩,冷笑道,“给家族蒙羞的东西。”
“还不如我养的狗。”
人族艰难的爬起来,他全身都在颤抖,却还要朝少年走过去,小心地说:“公爵说最近附近的城镇已经在调查人口失踪的事了,让您不要自己出去捕猎……”
少年烦躁地踹了女孩一脚:“我知道,母亲已经说过了,你不用再重复。”
人族松了口气。
“对了,听说母亲有带回来了几个人?”少年眯起眼睛,“是要给我造几个兄弟吗?”
人族不敢说话。
这个少年是天生的恶魔,他明明是人类,却比天生的吸血鬼更残忍。
被转化后,他很快就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他的嫉妒心也强大到令人恐惧的地步。
他不能容许转化自己的“母亲”有个杂种孩子。
可他自己接触不了银子,杀不了自己的“姐姐”,虽然找过别的种族下手,但那些人还是顾忌着“大小姐”是公爵的亲女儿,不敢下手。
最开始他并没有表现出自己的狠毒,愿意在“大小姐”面前装出好弟弟的样子。
直到他发现,比起“大小姐”,母亲更在意他后,他身上的桎梏就卸去了。
他不能杀她,可他能让她永远无法出现在人前,不会有人知道他有个杂种姐姐。
这个姐姐是他的玩具,是他的狗,是他实验一切残忍刑具的试验品。
她的四肢都被他打断,虽然四肢不会坏死,但没人帮她重新接上,她就永远不能再站起来走路。
永恒的生命,不死的身体,对她来说成了诅咒。
人族在少年结果装满血的酒瓶时看向地上的女孩。
哪怕是他,看她的眼神里都带上了同情。
身为女公爵唯一的女儿,还是自然生产的孩子,她原本应该比王室公主更尊贵,更幸福。
可她却是一个杂种。
所以她生来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