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快到飞行的时间了,头等舱却只有余笙一个人,她并没有带多少行李,大多数余家早已在国内给她准备好了,小小的行李箱中有的也不过是那些珍贵的调香蒸馏液。
空姐贴心地给她倒了一杯温水,她并没有想喝的欲望,随手拿起一本散文,漫不经心地翻看起来。
心中思绪万千,哪还能看进去半个词语,于是就津津有味地看着里面一个个精美的插图,偶尔间提上心来,翻到一个不错的诗句,便从口袋中拿出随身携带的钢笔,作了一个记号。
身旁有了悉悉索索的声响,大抵是有人进来了,余笙并没有在意,继续看着手里的书,青葱的手指点到一个句子停了下来。
古路无行客,寒山独见君。
几乎在同一时间内,一道低沉含有磁性的嗓音在她前方响起,如同一块巨石,砸进她心中的深海里,溅起的水花落到她的眼角处,蓄在眼眶中没有滑落。
“一杯咖啡,谢谢。”
好久不见啊,真的好久不见,书角轻微向下一拉,透过边际处,终于看见了那个日思夜想,无时无刻不在折磨她的那个人。
宋瑾他很适合穿西装,熨烫得恰到好处,没有一丝褶皱,他看着一份报纸,漆黑的碎发遮住了他的眼眸。
在那遥远的记忆中,他的眼睛十分好看,像是有着一池星河,里面却有着狂傲与拽,那白皙的脸庞时不时地会添一道伤痕,那时候,余笙的桌洞里,总会留一张创可贴,以青梅的名义,仔细而小心地为他贴上。
没有人能打得过宋瑾,从小学到高中,他总会是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宋瑾平常不会打架,一旦动起手来,不到医院誓不罢休。
他的狠让所有人都怕,他的样貌也让所有女生喜欢,尤其那双如墨色般的眼眸,好似上帝在他眼中撒上了碎星。
宋家人也试图去管教一下这个不羁放纵的少年,毕竟是宋家的独生子,未来要继承宋氏的人物。可到后来,他们发现一切办法对宋瑾都是没有用的,再言宋瑾人虽然说是狂了些,成绩却一直处在全校第一名上面,从小到大没有半点动摇,更何况宋瑾的狠,也是一位商人必不可少的因素,宋家人也就这么放弃了。
高中的时候,余笙一直在想,等宋瑾毕业后,要不然做一个花天酒地的宋家少爷,要不然就会做那种雷厉风行的黑道老大。
后来证明,余笙这个想法各猜对了一半,宋瑾他并没有花天酒地,也没有去做老大,而是凭借着极为优秀的谋略与聪慧,成功当上了宋氏的执行总裁,手中握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他做事雷厉风行,处理事情毫不留情,黑白通吃,但凡是招惹了他,下场都是惨烈的。
突然,那张报纸往下一叠,终是露出了那双眼睛,与记忆中的那双眼眸相差无几,不同的是,他完全褪去了以往的青涩,眉眼凌利,有着淡淡的冷意。
两个视线碰撞在一起,可谁都没有慌乱,她心中策着千万只马,仍是选择放下了那本散文,淡然一笑:“宋瑾,好久不见。”
余笙原本计划得很好,这个时间段,宋瑾本应该在哈佛研学,本应该在美国继续工作,本应该不会与她相见。
她绝不会让这种概率发生,可还是疏忽了,余笙心中不免泛着疑惑,明明计算好了一切,为什么宋瑾会这么巧,与她坐同一辆航班,不经意地望向周围,她愣了一下,一个乘客都没有……
而宋瑾坐在她面前,棱角分明的脸上薄唇微抿,淡然地看了她一眼。
“怎么不继续躲了?”
余笙一下子被噎住了,没有说话,她微皱眉头,看着宋瑾。
“我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