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的时候,对面的座椅已经空了,空姐把她唤醒,轻柔地说道:“小姐,航班已经到达地点了,您可以回家了。”
余笙点点头,不好意思地冲她一笑:“抱歉,我不小心睡得太沉了。”
起身的时候,一张银灰色的毛毯从她身上滑落,愣了一下,倒也没多想什么,大抵是空姐在她睡觉的时候给她盖上的,可刚走没几步,空姐在背后叫住了她:“小姐,您忘了一个东西。”
余笙有些疑惑,她大多数行李都已经托运了,随身携带的也不过几本书和钱包,这寥寥无几的东西都被她抱入怀中,最终,还是好奇心战胜了疑惑,她走了过去。
东西似乎很小,被空姐握在手心里,随着她的到来,手缓缓打开,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张纸条,纸条并不规则,像是在哪儿随心撕下,纸张微微泛黄,余笙猜测应该是从书页上撕下的。
呈半折状的纸条被空姐移交到她的手中,她没有立即打开察看,而是把它揣入口袋中,匆匆下了飞机。
心中恍然而紧张,她很清楚,这张纸条并不是她的,绝对是宋瑾写下的,不过她现在胆怯而懦弱,并没有勇气去打开,光是她与宋瑾的重逢,就已经耗光了她所有的勇气。
步履匆匆的人接连从她身边路过,有些人满面愁容,有些人面带笑容,终来终去,为了欢聚,为了分离。
寻寻觅觅良久,都没有看到自己熟悉的人,刚拿出手机想要打个电话,却听到后面传来一道冷冽的声音:
“怎么?在美国待的那么久,把脑子落那儿了?”
听到这声音,她身子不免一抖,拿着手机的手也在微颤,最终,她鼓起勇气,扬出一个自以为很是甜美的笑容转过身去:“哥,好巧啊。”
余盛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脸若刀刻一般完美无缺,浓墨的碎发下潜藏着一双如鹰般的眼眸,袖扣微微挽起,露出了他那精致而华贵的手表,左胸口处,还别着一枚金色玫瑰样式的胸针。
论理来说,余笙天不怕地不怕,唯怕两个人,一个是宋家唯一的公子宋瑾,另一个就是余家的老大哥余盛。
对于前者而言,她完全是小女子情窦开的太久了,已经脱不掉在心上人的胆怯与含蓄,甚至有了畏惧与逃避。
然而对于后者,余笙是实打实地从骨子里怕着余盛。
在余笙小些时候,就有亲戚在旁议论,余家的大公子做事沉稳而果决,其中不免继承了余父的狠劲与精明。有人却不屑,不过十余岁的少年而已,有什么值得忌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