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学校办的舞会,她只想早点跳完下场,他们两个人都冷着脸,宋瑾也在同她保持着距离感,不知是出于私心或是什么,那场华尔兹,是宋瑾跳的最烂的舞。
不是让她险些跌倒,就是碰倒了后面正在跳舞的人,那些人一看是宋瑾,都只好默默忍耐住了。
高中时,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混世魔王,只有两个人能够降住他,一个是他的绯闻对象温阮,另一位就是他的青梅余笙。
活动结束后,一向喜欢跟在宋瑾身后的余笙整整三个月没有和宋瑾说过一句话,宋瑾也是个倔脾气,没有给余笙好脸色看。
余笙恍然记得,这场冷战的结束是宋瑾的小弟偷偷过来向她说明真相:
“老大那个人,他真的很听你的话,自从你说过你讨厌他打架抽烟喝酒后,老大就再也没碰过这些东西。
那日打那个男的,并不是老大的错,是那个男的在背后议论你,恰好被老大给听到了。”
他顿了一下,随后缓缓开口:“老大那脾气,你也是知道的,当时数十个兄弟都没能拦得住他,老大动起手来那也不是一般得狠,那血哗哗得从那小子脸上流下来。
可老大也没占的几分便宜,那小子玩阴的,随手拿起藏在袖中的水果刀,朝老大砍去,老大一时没注意,被他砍到了胸膛,所幸伤口没有太深,包扎一下就好了。”
听到宋瑾也受伤了那句话后,她再也没听进去别的,只记得那小弟最后说了句:
从你劝导他的那一刻时,他一直在学会容忍,可他就是见不得别人说你的不好。
他们两个人啊,性格灵魂实在是太接近了,都是那样不服输,谁都不肯向谁服软,也就是这样的脾气,害余笙错过他那么些年。
但是宋瑾啊,当她问及那个小弟你与温阮之间时,他支支吾吾,半天都没有说出话,到最后只是说了句:“老大……很喜欢温阮的性格。”
就是这句话,以及当年她亲眼所见的那一幕,让她彻底心灰意冷,封存起对宋瑾所有的爱意,毫不犹豫地拖着行李,去美国开展自己的事业。
可这一切又像是她的灵魂一样脆弱,当重逢时她看见宋瑾的第一眼,那颗尘封已久的心脏又开始猛烈跳动,那一瞬间,她仿佛看到了十七岁的自己,浅笑嘻嘻地靠在宋瑾身旁。
宋瑾瞧她半晌都没有说话,垂下眼眸不知再思索些什么,他心中隐有不安。
果不其然,当女孩抬起头的那一瞬间,他精准地捕捉到了女孩眼中的那一分冷意与伤意。
她耸耸肩,故作轻松一笑:“宋瑾,你还能记起高中时的我们吗?”
提到高中这一词,他不可察觉地皱了皱眉,这份神情又被余笙精妙地给捕捉到。
她笑了笑,还不等宋瑾开口,她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不知道你还能不能记得这么一个人,那是我整个青春中最厌恶,最讨厌的人。”
轻声继续说道:“可那又能怎么办,我是余家的三小姐,是外人眼中聪明伶俐,俏皮懂事的余家三小姐,我总不能放下自己的身段去和一个普通人作对吧?
于是,我学着大哥从商的手段,去暗中对她下手,事实证明,我还是有几分做商人的潜质,我成功夺取了她所钟爱的一切,可是,一个对我而言极为重要的人,却以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劝我回头。”
“笙笙。”他终于开口,不是那个带有距离与陌生感的余笙,而是同所有喜欢她的人一样,唤她的小字:“你要记住高中的痛苦,这些过往只会造就你通往辉煌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