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课上,有学生的无理反驳调笑本就让他惹火,刚一进门,就看着自己严格管教下的外孙女爬在邻居的樱桃树上,费力地摘着顶上大红色的樱桃,只瞧见那半数的樱桃都被她给扔了下来。
余姥爷气得那花白的胡子都在发抖,只见他顺手抄起旁边粗壮的木棍,怒气冲冲地指着树上的余笙:“你给我下来!”
余笙可不是傻子,知道下去肯定会挨余姥爷手上那根木棍的打,于是朝着树下大声嚷嚷:“谁下去谁就是傻子!”
宋瑾这个主谋在一边吃着余笙摘下来的樱桃,默默地在一旁看着《史记》,这让余姥爷又对他多了几分喜爱,对自己的亲外孙女越看越觉得恨铁不成钢。
到最后,余笙还是屈服了余姥爷教书几十年来表现的严师气质,爬下树的时候,却奇迹的没有挨那木棍打掌心。
姥爷在用戒尺几十年的时光里,终于意识到了用武力解决问题真不是一个文人能干出来的事儿,但余笙也没有逃过一劫,而是一连抄了五本佛经,三大本史书。
以至于回家坐飞机的时候,一切事务都是宋瑾帮她干的,自己的双手软趴趴的,没有半点力气,见着笔就吓得跳出十米远。
宋瑾现在却是厚脸皮得点点头:“对,没想到竟然被你发现了。”
余笙气得差点把手上的夹心包丢他那张好看的人神共愤的脸上:“你你你!小人之事!”
他只是轻蔑一笑:“我偏就喜欢去做那些小人之事,那么余三小姐,尊严与生存,你选哪个?”
早餐和面子,你要哪个?
余笙沉默几秒……“张口。”
宋瑾的心态是真的好啊,面对余笙想把他给活吞下去的目光,没有半点表情变化,悠闲自得地享用着余笙的服侍。
余笙现在只恨这筷子为什么不能再长一点,好让她直接捅在宋瑾的嗓子眼。
太可悲了,她余笙骄傲一生,每每遇到宋瑾,就总会败下阵来,被宋瑾把玩在掌心之中。
等到余笙吃完饭的时候,太阳已过半晌,宋瑾还在跑步机上悠哉地跑步。
这与余笙意识里的总裁很不一样,譬如说余父和余盛吧,一个是董事长,一个是总监,每次那俩都忙到半夜才能和家人团聚,他们俩的手机号总是打不通,不是被占线,就是已关机。
但宋瑾倒好,宋氏作为那么一个知名大公司,作为它的掌权人,余笙只看见宋瑾不是去参加宴会,就是闲着乱逛,尤其是,在他把宋氏做大做强的那五年里,他本人还远在美国的哈佛研学。
“宋瑾,你是不是很闲啊?”在一顿心理折磨之后,余笙小心翼翼地提出这个问题,还在担忧会不会伤到他的自尊心。
但宋瑾这个人在余笙面前真没什么自尊心,他头也不抬地说着:“不错,我已经闲到陪你这个傻子在这个公寓里度过了半天的时间。”
……得了,还不如不问,宋瑾这个人嘴比余盛还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