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边并没有宋瑾的身影,不过她在河畔处发现了一个闪着银光的东西,凑近一看,是一条银灰色的手链,深陷淤泥中,已经看不出什么形状了。
河水哗哗流淌着,余笙也没有再去找宋瑾,而是捡起那条手链,放在河水中濯洗,很快,她就看到了这条手链的真面目。
一只小巧的狐狸装饰在手链里泛着光芒,轮廓很清楚,余笙认出来这好像是前些日子被人拍卖下来的收藏品。
狐狸手链并不稀奇,可稀奇的是这狐狸的眼睛是由意大利黑钻缀饰,里面也装置了一些零件,可以让狐狸眼睛随风转动。
这是中世纪一位名叫吉列尔莫的伯爵送给他妻子的定情信物,只可惜他的妻子后来因病去世,吉列尔莫伯爵接受不了打击,失心成疯,最后也病亡在精神病院里。
这位伯爵并无子嗣,于是他的所有家产都由他的外甥继承,他外甥性子孟浪,把这份巨额遗产都挥霍完后,在外面欠了不少债务,迫不得已把这最后的手链卖给了一位商人。
本来这东西丢过很长的一段时间,可后来竟然又被人找到了,卖给了拍卖会。
忽然,她嗅到一股清香,是淡淡的桂花香味,她并未回头,而是盯着手上的这条手链发呆,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这是你的东西,宋瑾。”
“西边有一棵桂花树,看品种应该是金球桂,现在开的正烈,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宋瑾没有接那条手链,而是低头扫了一眼,又把目光挪到余笙的身上:
“它不属于我。”
“它是你的,”余笙把手链放到宋瑾的西装口袋中:“从你付出昂贵的经济代价想要得到它的时候,交易就已经形成,它是你的私人专属。”
宋瑾抿嘴一笑:“余笙,可它并不服从我,这是那位伯爵送给他妻子的定情信物,又不是送予我的,我要它有什么用。”
余笙奇怪地问他:“你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花大价钱把它给拍卖下来?还把它丢到了河边。”
光是这狐狸的眼睛,就有不少富商高官想要买下,更别说这条手链的设计是由皇家工匠打在而成,虽然它的体型很小,可价格直接开场就是七位数。
宋瑾似乎真的不怎么在意这条昂贵的手链,他连看都不看,颔首道:“如果你喜欢,送你就好。”
余笙看着手上这条手链,也摇了摇头:“它不适合我。”
宋瑾笑了笑:“也许只是一时冲动,我朋友的妻子下个月要去法国,我想着把这条手链顺道给她送过去,顺便让她帮我把它物归原主,不成想掉在了河边。”
余笙有些错愕:“还回去?”
宋瑾点了点头:“我说过,它不属于我。”
也许真是少爷脾气,余笙暗想,自己早应该熟悉他的脾气,家中有钱有势,也从来没有在意过什么东西,手链虽然昂贵,但在宋家的四合院里真称不上什么好物,随便拿个花盘出来,那都是元明古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