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你一从美国回来,就这么喜欢出神?”一个黄橙色的东西忽然朝余笙这边丢来,余笙轻松接住。
宋瑾微笑,眉峰上扬:“还是说……我太帅了让你忍不住沉沦了?”
这话……真是从宋瑾嘴里说出来的?余笙不禁怀疑起了自己。
美国的风气本就挺奇怪的,但能把宋瑾这样的人搞成这么自恋的样子,还挺神奇。
余笙决定不回答宋瑾这种愚蠢的废话,她看向手心里宋瑾扔来的东西,橘香味和铃兰花香混合,她剥开皮尝了一瓣,香甜甘洌的味道在口齿间蔓延,她看着少年如星矩的眼睛:
“宋瑾,我听我大哥说过,你最初的目标,并非美国,而是要去你父母初遇的地方,英格兰爱丁堡,是吗?”
宋瑾只是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怎么你大哥知道的比你还要多?”
“废话啊,我大哥熟络人心,懂得那些计谋与策略,城府也不在话下,这些年来又在商业界打下不少他自己的神话,知道的当然要比我多。”余笙又咬了一口橘子:
“你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你自己的目标,说不定当年的温阮同学,了解你估计比我都多。”
宋瑾听罢,稍惋惜地说:“我原以为,在你一次又一次和我家老爷子听戏吃糕的时候,总该提起我一句。”
“我和宋爷爷聊天都是有关中华传统文化非遗之精髓,你宋瑾在这边真排不上号,就像每次我带你去苏州我姥爷家时,你和我姥爷在书房里讨论历史的因果,哪能轮的上我余笙啊。”
最后一瓣橘子塞进嘴里的时候,余笙也淡淡地扫了宋瑾一眼:
“你看,你宋瑾也根本不了解太多,我们俩,彼此之间,寥寥无几。”
“谁叫你每次去你姥爷家书房的时候,跑得比兔子还要快,和你的伙伴下河摸鱼捉虾。”宋瑾不慌不忙,淡定自若:“而且,你又怎么知道我并不了解你。”
余笙是真没好意思说出来,每次她去门外的河道里抓鱼摸虾的时候,就属宋瑾吃得最欢最香。
她也没有因此而退缩,伶牙俐齿地回怼了一句:“谁叫你每次和宋爷爷听戏的时候,你都跑着跳着去遛狗。”
不对啊……余笙忽然想起来,她要问的根本就不是这些东西,宋瑾一下子把她给带跑偏了,她沉默了一会儿,才缓慢和宋瑾说着:“你要是不想告诉我里面的原因,我并不介意,这是你的自由。”
“不过就是突发奇想而已,没有什么太大的寓意。”宋瑾慢慢说着:“如果你想听,在未来的时候,我也可以细细讲给你。”
他没有告诉余笙,他其实去过英国爱丁堡,暂居住在一个位于古典别墅的老太太家里,老太太的先生早已去世,她孤苦伶仃地照看着丈夫留下的产业。
那时候他怎样都联系不上余笙,心情也有些差,在院子里浇花的时候,那位老太太也来了,沙哑地嗓音用英文问他:“您和您的爱人是发生矛盾了吗?抱歉我的唐突,只是您的状态似乎并不是很好。”
宋瑾沉默了一会儿,缓缓点头又摇了摇头:“我是有些矛盾缠身,可她……对我而言没有太过重要,没有到达能够放弃自己去追寻的地步。”
“不重要吗?”那老太太缓慢重复了一遍宋瑾的话:“为什么要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