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毫不客气地回答宋瑾:“是啊,那双小眼睛,可不就跟你一样嘛。”
cici咬着余笙的裤腿,想让余笙出去给它把肉干拿过来,余笙怜惜地蹲下身来,摸了摸cici的白毛:“可怜你了,一条狗吃素还吃了那么久。”
cici的后面响起一道熟悉而苍老的声音,那声音咳嗽了两声:“可是笙儿来了?”
余笙站起来,甜甜一笑:“宋爷爷,好久不见了,我回国这么久了,却没来看看您,是我的责任,宋爷爷最好了,应该不在乎笙儿这点失职吧。”
那老人笑了一声,那双眼睛已经被岁月磨去锋芒,只余浑浊,可精明却不失,和宋瑾一样的墨眼,也能看出宋爷爷年轻时的锋芒。
“这一次,宋爷爷可是要怪罪笙儿了。”宋老爷子缓慢步行到余笙的面前,温和一笑:“笙儿回国怎能不提前告诉你的宋爷爷呢?好让宋爷爷做个准备,来送笙儿一个大礼。”
余笙笑嘻嘻地说着:“如今宋瑾三年不见两天影,宋爷爷可还能记得他长什么样子?”
宋爷爷摸了摸那长长的白胡子,故作认真地和余笙说:“当是不记得了,我有那个孙子吗?宋爷爷老了,记忆不若年轻时那样好了,只记得身边有笙儿这一个乖孙女。”
余笙撇撇嘴:“我可不愿成为宋爷爷的孙女。”
宋爷爷乐呵呵地笑道:“你爷爷挚友很多,大多都会把笙儿将亲孙女一样疼爱的,毕竟笙儿这样好的脾气,喜爱你的人有很多,自然不差宋爷爷这一个。”
余笙一笑:“宋爷爷在笙儿心中当属是特别的。”
四合院里很干净,宋家家大业大,但外表却是那么朴实无华,谁都不会想到,bj小小四合院里面住着的,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宋氏集团前任董事长。
宋瑾也没有在家里请太多的佣人,只要了一个每日负责来打扫四合院卫生的钟点工,宋爷爷身体康健,做饭砍柴也是不在话下,每日都会牵着体型硕大的萨摩耶cici步行去城南听戏,听过之后又沿着路途走回来。
进屋之后,宋爷爷给余笙倒了一杯茶,笑呵呵地问余笙:“笙儿可知这是什么茶?”
茶水红通通的,余笙连尝都没尝,毫不犹豫地说出:“是母树大红袍,香味馥郁芬芳,怕是正宗而极度名贵的。”
宋爷爷欣慰地点点头:“不错,这茶我可是托了太多太多的关系,才换来这么一盏,只待笙儿与宋爷爷一同品茗了。”
这一盏茶还未饮完,宋爷爷的手机忽然响起来,这么些年来,宋爷爷一直习惯用着一种牌子的手机,这种手机现在几乎不多见了,正是当年的大哥大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