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也是这样,”她回过头来,记住了宋瑾这个时刻的样子与姿态,她的记忆力一向是自己的骄傲,可是现在的她却忽然害怕了起来,会害怕自己会忘记,忘记这么好的宋瑾。
他穿着深蓝色的西装,金色的玫瑰胸针在他的领口处折射出一道光芒,恰好照在余笙的天鹅项链中的钻饰上,两道光芒相互缱绻相依,彼此不愿分离。
那双墨眼所含着的柔情是余笙这一生都难以忘怀而心动的,他的薄唇噙着淡淡的笑意。
碎发之下的眼睛,只有余笙一个人,也只能有她一个人。
“余笙这个人,自私幼稚,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笨蛋。”
她缓慢走到宋瑾的面前,今晚自己特别喝了很多很多酒来壮胆,在他派来的人来接自己时,余笙就隐隐猜出他已经回国了。
还有自己藏了将近二十年的心意,也是时候把它展现。
还好,他在座位后面藏了一瓶威士忌,还好,格拉斯玫瑰的玫瑰味道引人沉醉,还好,他选择今日回国,还好,他是宋瑾。
纤细的手轻拂上宋瑾白皙的脸庞,宋瑾的头微微一偏,刚好贴在余笙的手掌心中,她红唇轻印在他的脸庞,一路迁移,到那魂牵梦绕很久,很久的薄唇之上。
也许是风霜久至,也许是自己的心太过炙热,他的薄唇微凉,但很舒适,她听到自己的心就像是一个拨浪鼓一样,砰砰直跳。
她不知道宋瑾接下来的反应是什么,也许是会把自己毫不留情地推开,厌恶地说一句粗言,但结果,是余笙意想不到的。
宋瑾轻攀上余笙的细腰,那双大手也很热,热得余笙不禁一缩,依偎在宋瑾的怀里,她仰着头,宋瑾也微倾身子,加深了这个吻。
他的唇间有着一股好闻的百合花香,余笙喜欢极了这个味道,也翘首以盼这个味道很多年。
氤氲的雾气在这个房间中蔓延,他很温柔,一步步诱导着余笙沦陷,宋瑾的这双墨眼生得极漂亮,就像余笙之前在北极见到的极光一样惊鸿。
所幸,故事的答案是正确的,从这一刻起,他们之间的关系翻作新篇,他们不再是以往的余笙和宋瑾,而是相伴相依,誓要相守一生的人。
过了很久,宋瑾才恋恋不舍地把余笙给放下,轻言:“余笙,今夜给你准备的烟火,你看了没有超过十秒钟。”
“宋瑾,你要听好,我接下来所说的每一句话,”余笙没有回答宋瑾的这句话,而是认真而执着地看着他:“我爱你,宋瑾,我的文化不多,只能这样粗俗懵懂得表达自己的爱。
我不知道结局会是什么,如今我只是想要一个表态,你若是同意,我余笙会纠缠你宋瑾一生,如果不同意……”
她依然会纠缠你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