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发生顺序,就让一种推理显得异常合理了。
小区之内所发生的大型盗窃案刺激了某位患有偷窃癖的小区住户,小区之内的人心不和又进一步的加强了这位偷窃癖患者的安全感,让其在某个心痒难耐的瞬间终于走出了入室盗窃的哪一步。
偷窃过程的满足感,并未被警察抓获的幸运感,瞬间让其信心大增,裕园小区也随即成为他的私家偷窃乐园。
不过,这些都仅仅只是根据当前已知线索给出的推论,后续到底会不会在小区之内去寻找那个惯偷,还得仔细勘探过偷窃现场再说。
继续往小区内部走去,裕园小区公共小区的特点就更加的明显了,小区之内的公共绿地早已不复存在,全都变成了私家菜地,被盗人所在的老旧筒子楼更是杂乱不堪,楼道之中堆放着各种杂物,有两处地方甚至还需要侧身通过。
这样的地方,对于正常的行人来说艰难无比,但对于惯偷来说却有点如鱼得水的感觉。就算在偷窃的时候临时出了一点状况,随便往那个犄角旮旯里面一钻,便可以藏到天荒地老。
一众警察经过一番努力才来到受害人家门口,开门走出来的男主人杜海显得十分的不耐烦,从面相上就能够看出,他应该是那种喜欢斤斤计较的人。
“李队长,刚刚我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不仅是我的那瓶好酒丢了,我老婆今天刚刚买的一大块猪肉也不见了。至于现金到底丢了多少,我也不清楚,都是些零钱,反正不超过一百吧。”
听闻到男主人的回应,第五正对其性格特征就更加的肯定了。以他精明的性格,肯定知道猪肉和好酒的价格,但是他偏偏用好酒和一大块猪肉去形容,这就是为了通过模糊化的方式去夸大失窃的金额。
如此一来,警方就会更加的重视本次盗窃案,他追回赃款的可能性也会更大。
不过,男主人的这番话也让第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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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个新的疑问,一个具有偷窃癖的人,偷酒也就算了,他会吃力不讨好的偷一大块猪肉吗?
以一名惯偷的精明视角来看,提着酒和猪肉这种明显的目标,很显然是不明智的举动,并且离开的距离越远越不明智。
这种有违常理的举动,也更进一步的证明了惯偷非小区之外的人员。甚至推理得再大胆一点,这名无惧于明显目标暴露自己的惯偷,有可能就住在失窃男主人的附近。
也只有短距离的搬运赃物,才会让一名精明的惯偷不在乎赃物的明显程度!
事情似乎已经非常明显了,接下里只需要去搜查一下失窃男主人附近的民居就可以了,但出于习惯使然,第五正还是准备亲自走一遍犯罪现场。
在第五正抬腿进去之后,不清楚他在想什么的李文兴也带着助手进去了。第五正在仔细的观看犯罪现场,谢双成则是拿着足迹搜索灯在房间之内晃来晃去。
在足迹灯的强光照射之下,整个屋子里面的细节也变得更加的清晰起来。
客厅就是最为普通的客厅,沙发、电视、餐桌、花盆、小立柜,能放东西的地方书本、衣物、零食到处都是,随意而不凌乱。
屋子里面不算整洁,各种生活用品放得到处都是,但这并不是被小偷翻动过的痕迹,属于屋主人的个人生活节奏。
这样的现象,也进一步的证明入室盗窃的惯犯并不是为了房子里面的钱财而来。
继续在卧室看了一圈,感觉没有什么发现的第五正,便准备直接离开了。可是在重新返回客厅的时候,一处明显不对劲的地方立马引起了第五正的注意。
仔细看了一圈,第五正的目光终于集中在了客厅中一张小立柜上面的摆设。
立柜之上整齐的码放着一些书籍和文具,其规整的程度,明显和房屋之中其他略显凌乱的东西不同。若没有特定原因的话,肯定是被那名惯偷给动过的。
这些书籍、文具的摆放方式最初之所以没有引起第五正的注意,主要是因为他最开始对于这间居所并没有一个整体印象,书本的规整自然不会引起他的过分注意。
可为什么一名惯偷会对一些书本、文具感兴趣呢?
难道是那名具有偷窃癖的惯偷在顺风顺水惯了之后,竟然还开始别出心裁的弄出一些所谓的犯罪标记出来,让这些书本和文具呈现出某种特定的象征意义。
不过,这些书本和文具也不具备任何象征意义啊。
又或者,是因为这名犯有偷窃癖的老业主家里有小孩正在读书,需要顺点文具回去吗?
“这些书本和文具,你看看有没有少些什么。”
对着一旁的男主人杜海,第五正吩咐其过来检查一下。
“就一些本子、圆珠笔什么的,少了也就少了,主要是我的那瓶酒和新买的肉,那个贵。”
男主人杜海对这些不值钱的文具似乎并不怎么上心,头也不回的继续看谢双成在那照足迹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