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现在是多少年了,看这铜钱的成色,应该不会太远。
李光彩猛然发现不对劲儿。这巫界,时代不对啊!
看这饭馆,没有电灯、风扇、空调等电器,大街上见不到汽车甚至自行车等工业文明的产品,整个儿一古代社会。怎么回事?难道来这里的人,带不来前世的物品、难道还带不来前世的科技?
李光彩低头看自己的衣着,这才发现自己所穿的衣服虽然颜色样式和前世的一样,但已经变成棉制品,不是原来的化纤校服了。运动鞋也变成了布鞋。来到巫界后,一开始看到第三只眼紧张、后面是当捕手、然后是对周围感兴趣,不停地向胡自在和小二问这问那,真没注意自己的衣着。
再看周围的人,有穿长衫的、有穿类似前世的休闲装的、居然还有穿西装的,但质地都是棉、麻、绸等,那个西装看上去就怪怪的。
他摸遍全身的口袋,也没有找到一件物品,手机就更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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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胡自在说,探险都有千百年的历史了,说明巫界存在了很久很久。后面来的人,就算什么都不带,百十年来怎么着也整出电来了吧、顶不济蒸汽机该能弄出来吧。
手机、平板、电脑,是李光彩生活甚至生命中不可缺少之物,现在……没了。还有更麻烦的,没有电意味着没有空调,这对怕热的李光彩来说可是要命的。你想想啊,没有汽车、没有自行车、没有机械动力,什么事都得亲力亲为,日子苦着呢。老天!怎么跑到这么个世界来了,还不如当一名人世间苦读的高中生呢。
想到这里,李光彩失落的心情有些好转,按照穿越小说的套路,奋斗几年,发明个电啊蒸汽机啥的,先弄个世界首富,然后想干啥干啥,想经商就继续、想从政就用钱和人脉开路,一不留神说不定搞个国王皇帝什么的。
问题是,你能想到的别人也能想到,从人世间到这里的人,据说只有万分之一,绝对个顶个的人精,他们怎么没搞出来电啊什么的?
他使劲摇了摇脑袋,努力地回忆了一番,前世的记忆和所学的知识都在啊!那问题出在哪儿了?是不是技能被抹去了?他在桌子底下偷偷地开动十指,嗯,打xx游戏快捷键运用得十分熟练,技能还在。
奇怪啊奇怪。李光彩准备想找小二问下,再一想还是算了,再问,保不齐还得给小费。等会儿问胡自在吧,免费呢。
先上来的是一稻花鸡。李光彩本想等胡自在来了之后一起吃,可那味道实在诱人,正宗的土鸡啊。爷爷曾经说,我们这一代人已经没吃过原汁原味的家禽和蔬菜了。李光彩咽口唾沫、抄起筷子,埋头苦干起来。老*胡不是说了吗,让我先吃嘛。
味道不错!爷爷说过,真正的土鸡有股子腥味,不是特别好的厨师压不住它、多少也会露出来些。李光彩感觉到了腥味,边吃边腹诽:还百十年有名的酒楼呢,徒有其名。不过除了一点点腥味外,味道确实不错,入口的肉给人紧绷绷的感觉、很有嚼头,比前世的所谓土鸡完全不同。打小吃惯了化学催生物的李光彩,对腥味敏感,真是冤枉了这道菜。
“这位小哥,请先别吃。”李光彩还没抬头,拿筷子的手就被握住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