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一歇吧,纪少。”韩信一屁股坐在大石上,不想动了。其实他的身体并不觉得乏累,倒是一颗心老是吊在半空,不累都难。
纪空手挨着韩信坐下,心中也有些诧异,按照他们平时的体力,要走上这么一段山路,至少需歇上好几口气。可是这一次他们一鼓作气直至山顶,竟然毫不费力,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他的眼芒透过夜色,顺着山势而望,便见大山连绵,仿如一头盘踞不前的巨兽,横亘于天地之间。夜风瑟瑟,引起阵阵松涛,抬头放眼苍穹极处,已可隐见丝丝霞光嵌衬那无尽的天幕。
“黑夜虽长,但很快就会过去,可我们所面临的凶险,只怕一时半会还很难化解。”纪空手的心里有感而发,平添无数惆怅。想到花间派在江淮一带的势力,就算自己曾经有恩于刘邦,刘邦也很难给他们一个比较安全的庇护,毕竟这是一个乱世的年代,“我为鱼肉,人为刀俎”,就是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赋予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法则。
他蓦然生出对这个世界的无比憎厌,同时也深刻地理解到陈胜在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时的心境,这句话固然道出了陈胜王傲视天下的豪情,同时也是陈胜对这个世道不公平的强弱划分进行了一次思想上的反省。
“上天让我立于天地,总不会是让我一生下来就任人宰割!无论如何,我都必须放手一搏,好歹也要出人头地一回!”纪空手深邃的眼眸仿佛触及到了霞光的余辉,让他看到了一线生存下去的机会。他也许不能主宰别人,但是他可以主宰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我们也许走错了路。”韩信凝视着纪空手,眼中带出一丝后悔的表情:“其实我们本可以不像现在这样疲于奔命的,完全可以过着另一种逍遥自在的日子,但是我们没有这样做,这到底是为什么?”
“当一个无赖真的很逍遥吗?我实在不敢苟同你这个观点。”纪空手沉声道:“我只知道,如果再让我回到淮阴去做无赖一行,我宁愿死,因为无赖是永远没有属于他自己的尊严的!”
韩信摇头道:“做一个无赖也许没有尊严,至少还有命在,如果一个人连性命都不能保全,又何来尊严可言?”
纪空手诧异地看了韩信一眼,突然笑了:“这么说来,你已经后悔所做的一切了?”
韩信一本正经地道:“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好也罢,歹也罢,总而言之,我得紧跟着你,谁叫我们是兄弟呢?”
“那你前面说的不是废话吗?”纪空手深感这份友情的珍贵,同时又觉得有些好笑。
“我没法不说废话,因为我心里害怕。”韩信不好意思地笑了。
就在这时,“呼……”一股劲风凭空而生,蓦然卷上满山的松林,发出慑人的松涛声。
韩信吓得跳了起来,脸色全变,感到有一股莫大的恐惧漫卷全身。
“纪少,这风来得好怪。”韩信突然拉住纪空手的衣服,浑身哆嗦道。
纪空手心中一惊,伸长鼻子在空中闻了一闻,带着颤音道:“岂止是这风怪,这空气里的味儿也变了,好像有一股淡淡的猩味。”
看着一向镇定的纪空手尚且是一副变色的惊容,韩信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上,试着伸出鼻子作了一个深呼吸,摇摇头道:“我可没闻到什么,是不是你多虑了?”
“但愿如此吧!”纪空手放眼望向四野,侧耳倾听,半晌才悠悠一叹道。
话音一落,风声又骤然而起,比之先前那一阵风尤为狂烈,韩信陡然色变。
因为这一次,他清晰地闻到了这风中的的确确夹裹着一股令人作呕的猩臭。
“是大虫!”韩信忽然明白过来,一颗心猛然下沉!他几乎可以肯定,有一头猛虎正以他们两人为目标,快速地朝他们现在所处的这个位置迫来。
他们此刻正站在悬崖边上的一个小平台上,满打满算,不过方圆五丈,难有腾挪的空间,而前路狭窄难行,不利逃跑,猛虎又正是从他们上崖的方向而来。毫无疑问,这一次他们真的是置身于绝境之中!
纪空手的眼芒一闪而出,透过虚空,望向风之来处。
月色之下,一团暗黑的虎影仿如电芒般在一片茅草丛中飞快地移动着,一纵一跃,其速惊人,所过之处,草翻林斜,气势迫人。纪空手顿觉自己的心里一片冰凉,一种绝望的情绪油然而生。
“哎,想不到我堂堂纪少没有死在他人的刀下,却要死在大虫的嘴中,好不冤枉啊!”纪空手长叹一声,只觉得上天真是无眼,老是捉弄自己。
韩信心惊之下,整个人几乎瘫倒在大石之上,暗叫一声:“完了,彻底完了,韩大爷的命今天总算是走到尽头了。”他回头看看身后,那是万丈深渊,根本没有退路可言。
“韩爷,你快跑吧,由我来挡一阵子!”纪空手情急之下,大声叫道。
韩信又何尝不想逃走?只是脚下发软,根本直不起身来,浑身如筛糠般不停哆嗦道:“纪少,我可走不动了,要不你先跑,让我来先喂大虫!”
两人心里都非常明白,猛虎在饥饿的时候最为可怕,只要有一个人先给猛虎吃了,那另一个人逃生的概率就变得很大,完全有可能逃出虎口。
但无论是纪空手,还是韩信,两人自小交往,既是朋友,又情同兄弟,在这危急关头,谁也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朋友葬身虎腹,而自己却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就这一犹豫间,“嗷……”一声虎啸终于暴响在他们前方不远处的一片密林中,风随声出,声借风势,声势端的惊人。
纪空手的心神一跳,放眼望去,只见一头猛虎身躯庞大,运动中充满着力度的美感。它的每一个纵跃,每一步逼近,都带着咄咄逼人的气势,俨然有山林之王的霸气。
这种来自于兽类的杀气,远比人类表现出来的杀气更为狂野,充满了野兽的兽性与激情,它似乎拥有势在必得的自信,以至于它的每一个动作都给人一种强烈的震撼力。
虎步铿锵有力的“蹬蹬……”之声,如战鼓般一点一点地摧毁着猎物的意志。它的昂然长啸,更似一把穿膛的利刃,将猎物最后残存的一点勇气也耗之殆尽。
纪空手面对如斯霸烈的兽类,魂飞魄散,思维中竟是一片空白,只有在这一类猛兽的面前,他才真正感受到了人类的渺小。
在他的记忆中,猛虎虽然霸烈,但总是英雄拳脚之下的败者。英雄往往通过自己征服猛虎的过程来展示他所拥有的那份豪情,那份气概,常令纪空手折服不已,好生崇拜。可是当他真正直面猛虎的时候,心中清楚自己的定位,知道自己绝不会是英雄。
他出身市井,若非巧遇丁衡,他根本不识武功为何物,但是妙手三招与见空步虽然神奇绝妙,如果没有内力为基础,在出击的效果上自然就会大打折扣,难以发挥出它应有的优势。不过,饶是如此,纪空手此刻亦只有放手一搏。
丁衡以盗技闻名,冠绝天下,一身小巧功夫堪称世间奇技,俗语云“无巧不成盗”,没有这世间一流的小巧功夫,他又何来的“盗神”之名?
而此刻的纪空手,似乎正想用丁衡所授的见空步与猛虎周旋,以柔克刚,也算是暗合了搏击之道。
不知不觉中,他的心绪已不似先前那般慌乱,渐渐冷静下来,随着猛虎一纵一跃地逼近,他的体内蓦然生出一股几不可察的暖流,开始游动于他的七经八脉中。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像体内有一只小小的虫蚁,在他的经脉里做着不规则的蠕动,痒酥酥的,却显得异常舒服。这种不经意间的快感刺激着他身体的每一个感官,他开始酝酿起自己将要做出的第一个动作。
对纪空手来说,这是关键。在此之前,他与人交手的经验仅限于街头混战,而用见空步来克敌制敌,尚属首次,何况对手还是一头凶猛异常的野兽。
他要做的,就是必须在猛虎扑出的瞬间,在最快的时间内作出相应的反应。
纪空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凝神以对。也正是因为他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猛虎行进的路线上,所以在这一刻,他的心里已是夷然不惧,或者说,他根本没有精力去考虑恐惧。
这无疑是极为重要的,未战先怯,不仅是人类之间搏杀的忌讳,也是人类与兽类搏杀中的忌讳。猛虎之所以要在攻击之前发出啸声,其实志在瓦解对方的斗志与勇气,只要人类心中无畏,纵是常人也并非就不能逃过厄运。
因为人类拥有思想,拥有智慧,完全可以用思想和智慧来战胜比自己强大的异类,人类从来就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