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华不记得自己是如同从旸谷园出来的了,他像是一个鬼魂在这个城市里游荡。
他紧紧地握着胸前的吊坠,眼泪如同决堤之河。
初音那甜美的歌声,仿佛在他耳边回荡,他又想起那一晚,想起了她那忧伤的眼神,想起了她那个诀别的吻。
初音,初音……
他无声地默念着这个名字。
热闹的大街人来人往,一对对的男女亲密的依偎在一起。而在叶永华的眼里,世界已经失去了全部的色彩。
他如同行尸走肉般回到了自己的公寓里,不吃也不喝。
他想要追随着初音而去。
她都不在了,那他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拿着刀,看着自己的大动脉,只要在这里割一刀,他就能去见初音了。
就在他要下手的时候,不知哪儿来的野猫闯了进来,正好弄翻了他的吉他。
吉他的弦响了一下,他浑身一个激灵。
“不要放弃你的梦想,终有一日,大家都会喜欢你的歌。相信我,你能做到的!”
初音的话在他耳边浮现。
“铛”地一下,他手里的刀落在了地上。
他望向镜子里,头发凌乱,脸色苍白,胡子拉碴的自己,又回想起了初音美丽的脸。
如果初音看到他现在这模样,她肯定会很失望吧?
不,他不能让她失望。
他不能这么懦弱地死去。
他站起身来,打开了水龙头,洗了一把脸。
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他暗自下了决心,要重新开始,他要去追求他的梦想,他要让所有人听到他的歌,他和初音的歌。
从那一日开始,叶永华变了。
他不再不修边幅,每一天都用心地收拾自己,收拾自己的房间。
他开始每一次晨跑锻炼,他试着走出封闭的内心,开始跟周围的人交流。他发现其实和人交流,也没有那么难。
他将初音帮他修改过的那首歌录制了下来,放到了网络上,那个视频爆火了。
一下子那首名为《初音》的歌,点燃了全网甚至火到了海外。
听过那首歌的人都说,他的音乐有种穿透人心的力量。
他终于被人赏识,许多的公司朝他投来了橄榄枝。
两年以后,他已经是炙手可热的实力派歌手。
他的父母早已经修复了关系,他现在已经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孩子。
他不再是亲戚街坊邻里眼中的孤僻怪人,而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
他终于是实现了他的梦想。
他站在舞台上,听着许许多多的人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演绎着一首又一首的歌。
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抱着吉他,对着天空弹奏。
弹着弹着,泪流满面,轻轻地念出那个让他刻骨铭心的名字。
初音,多想和你再见一面啊!
有一日,在一个晚会上,他看到了一个和初音一模一样的女孩。
那个女孩挽着一个男人的手和他举止亲密。
他知道自己看到的不是初音,而是她的姐妹。
那个男人他认识,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看着那男人离开,他朝着那个女孩走去。
“你好。”他说。
女孩的视线落在他胸前的吊坠上,微微愣了下,然后露出了一个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