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现实中的七天时间到了,狼妖的事情从最开始闹得沸沸洋洋,到现在已经逐渐趋于平静。
妖怪这个世界并不算少见,妖怪杀人,也不是没听说过,人们对此就好比关注某个杀人案一样,从最开始的热情慢慢的减退到,成为无聊生活中的有趣谈资。
不过也只有李公甫这些衙门口的衙役,还在进行着最后的巡逻,这是李公甫强烈要求的,在所有人都松懈的时候,才是最危险的时候,这是李公甫的原话。
当然李公甫也不是一个一意孤行的人,如果今天再没有发生突发情况,李公甫就可以撤销夜间巡逻,恢复正常生活。
不过今天李公甫虽然没有回来,但是许仙却有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跟着姐姐去南乡刘寄如书馆拜师读书。
南乡就是钱塘县的近郊,离城四里地,临近狐山,鹊山,乃是两山夹一水的宝地,在此地生活的百姓,与城内百姓生活几乎无异,也算富饶。
早上许仙穿着姐姐新给他做的,书生儒袍,精心梳洗打扮一番,背着背篓,装着书本这才出门,临走时许仙手里多了个用蓝布包裹的长条物。
姐姐问是什么,许仙道:“城郊不安全,尤其最近狼妖闹得人心惶惶,带根棍子防身。”
姐姐狐疑的看了一眼许仙包裹的布条道:“这是棍子?”
许仙笑了笑道:“是的。”
姐姐见状也不追问,看着许仙道:“别闹幺蛾子,刘寄如老先生高尚士也,不要扰了人家,到时不收你,姐姐可就白忙活了。”
许仙听了这话道:“姐姐说的是。”
其实许仙这蓝布包裹的不是棍子,而是许仙的配剑——德。
姐姐收拾一番,带着许仙出门,出门后去不远处的南市脚行,那里有出城的大安车,可以通往南乡。
大安车是一种很平民化的交通工具,类似于古代的公交车,一匹骡子,拉一辆大板车,板车上大约能坐七八个人,一路能送到二十里外的周家村,然后根据路程不同,收取费用,从这里到南乡,每个人三个铜板。
其实从县城到南乡,以许仙的体魄走着去也很轻松,左右不过四里的路程,可是姐姐不行,姐姐体弱,走路不快,这走过去,可就耽搁时间了,所以还是坐大安车快。
再用许娇容的话说就是:第一次去见刘寄如老先生,咱们走一身臭汗,过于失礼了。
大安车行进,车上只有三个人,外加一个车夫,出了城,两里地停下来,接了一个农妇去周家村,大车接着走。
到达南乡,把许仙二人放下,付了车钱,许娇容带着许仙往刘寄如的书馆走。
说是书馆,其实就是一个乡下的砖瓦院子,院子门口用木牌子挂着一幅对联。
上联:两山之间,时生云气。
下联:溪水无尽,曲似文心。
许仙看了看不由感叹,这对联有点意思,应时应景,而且还彰显其志。
两山,放在此处,就是门口的狐山与鹊山,门口又有溪水,对联中云气代表闲适,曲似文心,更加体现出书馆主人并非名利之徒。
许仙想着许娇容已经上前敲门,这时院门打开,一个老仆模样的人道:“你们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