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狼挂了。
死的很干脆也很憋屈。
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
看起来死不瞑目。
一根拇指粗的骨箭正正插在脖子上,半尺箭杆入体,几乎穿透脖颈,鲜血染透身下的野草,在阳光下散发出浓烈血腥的气息。
一头半人高的小马驹被野狼咬伤了一条腿,踉踉跄跄还没跑出多远,就被两个野人兴奋的扑倒在地,一个将其死死抱住,另一个已经举起了骨头匕首就要捅下去。
对于这群原始人来说,任何动物都只是食物。
有吃饱饱胀,无吃饿肚肠。
这头小马驹几乎够整个部落饱餐一顿血肉。
“住手!”
一口气狂五十米,就在骨头匕首距离小马脖子只有零点零一公分的时候,徐晨凭借他一双长满老茧的脚底板支撑,终于拍马赶到,一声大吼就将同伴的手死死抱住。
“哈嘎?”
准备痛下杀手的野人满脸懵逼。
“不能杀不能杀,牵回去养着!”
徐晨用尽吃奶的力气把同伴的手掰开,然后赶紧从背篓里面拿出来一根树皮绳,三下五除二就拴在了小马驹的脖子上,同时还牢牢的打了个死结。
两个野人你看我我看你,大眼瞪小眼片刻之后松手站起来。
虽然徐晨的话他们没听懂,但意思倒是完全懂了。
小马驹得了自由,挣扎着爬起来想要逃走,但奈何被徐晨死死拽住根本无法挣脱,无助的发出凄楚的嘶鸣。
此时风已经带着弓箭手和掷矛手追着狼群去了,远远传来哟嚯哟嚯的声音,似乎越来越远。
留下来的只是几个后勤和辅助,至于徐晨这种,只适合蹲草丛。
不过此时几个辅助正趴在头狼的尸体上舔食鲜血。
一个个糊的满头满脸。
等徐晨把小马驹拴在一棵树荫之下,一群人终于抹着满脸的血水爬起来。
“晨嘎,呼嘎!”
一个傻乎乎的家伙打着饱嗝招呼徐晨,说话的时候,血水还顺着嘴角往下滴。
呼,拟声语言,喝的意思。
徐晨脸皮剧烈抽搐使劲儿摇头。
喝血是不可能的,这一辈子都不可能,除非是做成毛血旺,鲜香麻辣的那种。
而他现在也已经明白,明明山洞有火,这群原始人为什么喜欢生吃血肉的习惯了。
那是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的盐分,吃起来是咸的。
喝血是为了补充身体所需的盐分。
吃生肉也差不多如此,甚至有时候还会连皮带毛的一起吞下去。
因为动物的皮毛之中也含有盐分。
至于干净卫生,那是不存在的,他们拉屎吃饭从来都不洗手。
被吸干了鲜血的头狼看起来凄惨无比,血糊糊的被几个野人舔了一遍之后,就像刚从夜店消费过度出来的嫖客,皮毛的颜色都苍白了一圈。
“运气,这绝对是运气!”
徐晨看着半截没入头狼脖子的箭,嘴里不停的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