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铺内的烟火气和琐碎的日常,让月缨缨有了些许迷离的感觉,这寻常人间触手可及的平凡对她来讲是那么遥远。
现实里的压抑可远没有这轻松。
“真是荒谬。”月缨缨不禁笑着说。
苗花花正跟人吵得不可开交,听了她这话,转头就学过去骂人:“真是荒谬!听见没?文化人的批评词,你懂什么意思吗?”
眼看就要上升到肢体语言,唐晓赶忙拉着几人走了。
路上她说:“花花, 你刚才也太冲动了,我真怕你跟那个女人打起来。”
“我那还不是气不过……”苗花花心里别扭,但仔细想来也是有点后怕,毕竟那女人身后站着好多追她的男人。
“她到底哪里好了?能勾搭那么些男的!要我来说,我比她强一百倍!”苗花花扭着腰肢,“像我这样又年轻、又漂亮、又会唱曲的, 才是他们应该追捧的人!”
唐晓无奈摇头:“你怎么还在想这些有的没的?咱们是青鸟女子, 跟公司签的是卖身契,情爱之类的事从不是自己能决定的。”
被人喜欢又如何?都是假象。
想要恢复自由身就得拿大笔钱财去换, 这笔钱的数字对寻常青鸟女子来说是遥不可及的。
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在六十岁的时候,请公司看在自己年长的份上放她走,但一个孤家女人到了六十岁,老无所依的,离了青鸟区又能去哪里?
战乱年代失去双亲,被公司拉了一把,这恩情,无论想不想还,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把目光放在男人的喜爱,男人的追捧上,不是不想自己闯一番天地,只是这个时代让她们无法选择,在这个环境下,能够找点法子安身立命便算圆满,摒弃理想才能快乐,要再多的追求, 也只能是徒增悲伤。
“哎,如霜!”苗花花凑到她跟前道,“听说你喜欢百里少爷?还发过誓非他不嫁,为他独留闺阁一生呢!”
“我?”没想到这个柳如霜竟如此大胆,想起薄言君就是百里公子,月缨缨的脸顿时烧了起来。
“你脸红的跟猴屁股一样!”苗花花像是猫抓到了老鼠,起哄道,“你真纯情!也太胆小!我要是你,我就直接打包了自己送到百里少爷床上去!”
“别瞎说!”月缨缨娇嗔一句,认真道,“我才不是那样的女子,再者,若两情相悦,这种事情只能败坏情感根基,我要真心悦他,求的是两人琴瑟和鸣,心意相通,绝不会是跟肉体缠绵扯上关系。”
“喔——”三人暧昧的看着她,皆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
“你们干嘛!”月缨缨本想教导几句, 可惜局势对她实属不利,反驳也无效,只好叹了口气, 作罢。
“不过话说回来,你喜欢他哪里啊?”苗花花又道,“我可是听说这个百里少爷脾气特别古怪,而且心狠手辣,对下属非打即骂的,传言还杀过人呢!”
问题一出,关于薄言君几次救她于危难的场景,便浮现在脑海。
“传言不可信。”月缨缨道,“他是性子冷,还总不在乎生死,对他人不假颜色,但我知道,那是因为经历了一些,不得不让他封闭内心的危险,才迫使他无欲无求。我能感受到他的好,我也看到他笑过,在他身边,我总是能感到安心。”
社长是第一个保护她的人,是第一个和她有肢体接触的男人,是第一个会挡在她身前将她拉入怀中的人。
她知道,是生存游戏让他变得冷酷,但他绝没有因此变得无情。
“他坚韧如长松,清冽如甘泉,平静而耀眼,对我来说,他只是待在身边,就能让我高兴。”
她不愿再看着薄言君去冒险,她想一直留他在身边,所以,她才要加倍努力,好好表现。
月缨缨笑着说完,又猛然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后知后觉地捂嘴。
苗花花觉得她没救了,边摇头边说:“还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唐晓担忧地看着她:“咱们所了解的百里少爷,是不是两个人?”
墨纤抹着泪痕:“太感人了!你居然为了百里少爷,改变了你的三观!”
“我!”月缨缨实在不知该如何解释,她的种种行为在三人看来,俨然成了恋爱脑。
她只好说:“我不是觊觎他,我只是认为他很完美,若换作你们来面对这样的人,反应肯定比我还激烈!”
“你是说,你只是崇拜百里少爷?”
“嗯……好像也可以这么说。”
三人相视,墨纤道:“可这在我们看来就是喜欢啊,崇拜只是针对他身上的某个好,你这是想要他整个人!”
“诶?”月缨缨竟被问住了,一时不知该如何辩解。
墨纤又道:“你仍在闺中时,没有倾慕的男子吗?我听主管说,你来青鸟区之前,是个戏班子班主的女儿,肯定有不少人追的吧。”
唐晓道:“你长得好看,又知书达礼,性子温善,成年之前的生活一定很美好。”
“我……”月缨缨努力回想19岁之前的日子,可惜只得到一片空白,她记得她有父母,但记不起父母的模样,更别说其他生活的碎片。
根深在脑中的只剩下卖力谋生的记忆,痛苦而疲惫。
她只好苦笑着摇头:“并没有。”
“那这还算你情窦初开了?”墨纤笑着对她说,“怪不得你不知道这份心意算什么,这不叫崇拜,这在我们看来就是喜欢。”
“就是喜欢?”月缨缨不自觉的蜷缩手指,因手里捧着洗漱的盆,她差点就要把盆沿捏出痕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