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米勒点了点头道:“这只能是这样。”
三天后,下午两点半。皮特再次来到了展览馆对面的面包店。刚推门进去,他便看到了坐在店内的一个女人。虽然这个女人一眼看上去就像个路过这里的游客,但皮特还是很快认出了这人就是凯西。
皮特认出是她先是愣了愣,因为今天并没约定见面。而就在他一愣神的时候,凯西将手里的一个小包放在了自己的座椅上,然后便站起身拿着手里的一杯饮料直接往店门外走了出去。
皮特看了眼那张椅子,在招呼了一下店员还是老样子后便直接坐到了刚刚凯西所在的那张椅子上,并顺手将他留下的那个小袋子放进了口袋中。
这不用看也知道应该是个相机,东西很小,比一个正常男人的手掌还要小。这不禁让皮特有些担忧,因为自己之前可没玩过这样的东西,别到时候根本掌控不了,功夫全白费了那就。。。。
在拿到自己购买的下午茶后,皮特拎着两大袋东西回到了3号馆。在这里根本没人对他进行检查,这很简单,首先便是他是这里的负责人,等于是他们的顶头上司,这里的一切布置也都是按照皮特的想法做的,防谁也不该防他,另外就是皮特此刻做的事是在为大家服务,虽然不是每天都有下午茶,但是在无聊的时候,可以一边吃点东西然后大家聊聊天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所以皮特夹带着那个小型相机进入了3号馆,在简单交代几句后便拿着一杯饮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将那个小袋子打开将里面的相机取了出来。
这个东西确实没手掌大,并且也比较的薄,整体黑乎乎的,丢在某个光线不好的角落都发现不了。机器的整体像是塑料,镜头很小,就和手机上的差不多,估计无法变焦上面除了一个应该是快门和一个用来上胶片的拨杆外就是一个四方的很小的取景器。
除了相机,在袋子中还有一张纸条。皮特打开纸条看了看,只见上面用中文写着相机的大概的介绍和用法。在快速读了一遍后,皮特知道这东西都是设定好的。距离拍摄物大概二十公分远,光线一般在市内的正常光线下就没问题。到时只要对准了然后保持稳定按快门就可以了,不过一次只能拍摄五张。也就是说在五张内必须将所要拍摄的东西全部拍摄完成。
皮特拿起相机自己试了试,取景器很小,用起来很累。并且快门,因为相机很小也不是很好按,更重要的是这个更换胶片的拨杆,也是因为相机小每次都要给双手腾出空间专门去拨一下,也就是说一次拍摄后就要重复一次调整距离看取景器,瞄准,然后再次按快门的动作,这无疑会比较的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