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承知那句“我们的节奏有点慢”把盛影吓跑了,她也二十好几了,明白那什么意思。
找了个借口要去工地现场,她便骑着车火急火燎出来了。
这会儿刚下午三点多,骄阳似火。
盛影一路风驰电掣,来到了狗舍这边。这边虽然没人也没狗,但打扫得很是干净。
任何一个角落,都记载着曾经的温馨:一个无欲无求的老人,和一群眼里只有主人的狗子。
院子里那张摇椅还在,那是郑山河最喜欢躺的地方,摇着蒲扇,摸着狗,好不惬意。
盛影也坐了过去,躺在摇椅上眯着眼,脑海里就都是他们仨那些年的快乐时光……
“阿影过来,这是阿叔专门给你炖的排骨汤,全部都是脆骨排,你最喜欢的。”
那厢,郑烨正在狗舍喂狗,闻之大喊:“阿叔,敢情我是没得吃?”
“你跟阿影争什么争,你那么大个人?”
“那我就饿着吧,你们也不用管我死活,大不了我吃老坛酸菜泡面,就一根火腿肠。”
“哎呀,可把你委屈得。”盛影从锅里捞了几块肉厚的排骨走了过去,笑道,“哥,你快吃吧。”
“还是丫头好,你喂我?”
“你没长手吗?真是的!”
盛影夹着排骨吹了吹凉,才递给郑烨,他昂头一口咬住,满足地揪了下她鼻头。
直到把排骨吃完,他才拍了拍盛影的头,小声道:“丫头,过两天我要去东南亚,别跟阿叔说。”
盛影点点头:“那你要小心哦,那边不太平。我过两天要去徒步旅行,就那个人造无人区。”
“唔,那你自己要小心,别仗着自己会点儿三脚猫功夫就大意。”
“知道啦哥!”
然后,她就在无人区遇见了那场诡异的车祸,以及车祸中差点一命呜呼的凌承知。
想到这儿,盛影忽然捂住了脸,泪珠便决堤似的从指缝滚出来。
“哥,我真的好喜欢凌承知,我该怎么办啊?”
她原本打算嫁给郑烨,然后等病情严重的时候就借口离开,找个地方悄悄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