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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攀龙,字于鳞,号沧溟,济南府历城人,明代著名文学家。继“前七子”之后,与谢榛、王世贞等倡导文学复古运动,为“后七子”的领袖人物,被尊为“宗工巨匠”。主盟文坛二十余年,其影响及于清初,长于七言近体,但后人也批评他的诗歌为“瞎唐诗”。
李攀龙,其父李宝去世后因李攀龙赠中宪大夫、顺德知府。攀龙九岁而孤,家无余赀,赖母张氏纺织度日,十八岁入县学为诸生,廪于郡庠。与尚在髫年的殷士儋、许邦才约为知交。攀龙自幼性情疏放,不耐当时书塾中讲授的经训内容和八股文,人目为狂生。
攀龙取山东乡试第二名,赐同进士出身。此后,历顺天乡试同考官、刑部广东司主事、刑部员外郎、刑部山西司郎中,官凡三迁,辗转郎署,官职闲散。此间,攀龙与王世贞、谢榛、宗臣、吴国伦、梁有誉、徐中行等诗酒唱和,旨趣一致,遂结为诗社。其论诗主张,与“前七子”相倡和,形成一个新的文学流派,史称“后七子”。他们的文学主张的基本内容,即文主秦汉,诗规盛唐,继“前七子”的文学复古运动,为彻底改变“台阁体”统治文坛的局面而斗争。李攀龙集中的拟古乐府,是其文学主张的具体实践。
李攀龙出守顺德,为顺德知府,三年任期中,政绩卓著,做了一些既有利于巩固明王朝统治而又给百姓带来一定利益的事。如请蠲民税,减轻百姓负担;政刑宽简,民无冤情;增设驿站,减轻人民劳役负担等。其间诗文创作,也取得一定成就,无论赠答抒怀,还是描山摹水,或是关心时政之作,都各具特色。《登黄榆、马陵诸山是太行绝顶处四首》《春兴》等,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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