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沙漠之狼杀死了一只落单的戈尔兽,这是沙漠里非常强大的魔兽,通常以家庭为单位活动,性格暴躁,会毫不犹豫的攻击任何闯入自己领地的生物,他们的皮甲厚重结实,是制作防具的上等材料,同时向外弯曲突出的牙齿十分尖锐,也是一种重要资源。
这可是一次不小的收获,整个队伍尽管经验丰富但仍然好几人受了重伤,大多是在与其他冒险队伍争夺优先权的时候伤到的,此刻他们正赶着将战利品送到最近的绿洲小镇,救治伤员后去当地的集市,在那里大量的冒险者都会很喜欢这种优质皮革,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听到提克询问自己的名字,男孩难得露出了符合年纪的羞涩,他轻轻说道:“我叫林玖。”
提克对于一个比自己略小的小兄弟还是充满了好奇的,他又问道:“你要到哪里去?”
“不知道。”林玖摇摇头,有些困惑的道:“或许会去白城,又或者不去,很难说清楚。”
提克有些吃惊:“看你的名字应该就是大周本地的人呀,你们东方大陆的人名字都是这个风格,可这里是帝国西域边境,要去白城那就是从西向东,那你怎么是从帝国外来的呢?”
林玖的眼睛暗淡下去,只是又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提克仍自顾自的嘀咕着:“好像不止那边,就几年前大陆中心有个国家似乎很厉害,那里的人来自世界各地的都有,好像也有叫这个名字的,但是这个国家现在已经灭亡了,好可惜!”
忽然睹见林玖的反应,觉得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赶忙开始道歉,林玖想换个话题,就说道:“很感谢你们救了我,但你哥哥拿走的枪于我而言是很重要的东西,除了这个,其他的都可以给你们。”
说着,林玖还掏出了自己的背囊,向提克展示着里面的东西,只是悄悄的将那枚玫瑰徽记的徽章藏了起来。
提克推回了包裹,道:“你放心,既然对你来说很重要,那我去找哥哥说说,让他不要拿走就是,我哥哥人很好,他肯定会答应的!”
林玖想要谢谢这个男孩,一路上他对自己照顾有加,哪怕最后真的不求什么回报,林玖也打算悄悄留下些东西,比如那枚金币。
但是那支枪是无论如何都要带走的。
天色渐晚,大漠中升腾的暑气逐渐被寒意取代,这里白天和黑体的气温极大,队伍也决定先休息一下,在这里度过一夜。
沙漠之狼看上去并不庞大,算不上这片沙漠的什么大势力,但每个人似乎向心力很强,做起事来精力十足,只不过片刻便搭起了帐篷。期间林玖为了偿还恩情,以及希望拿回自己的枪,也加入了搭建营地的队伍,大家惊奇的发现,这个有些沉默寡言的小男孩,做起事来一点也不比这些混迹大漠多年的老狐狸差,干活干净利落,也不恼人。
莫克也是吃了一惊,他又摸了摸腰间的那支燧发枪,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晚饭吃的是那只战利品戈尔兽的肉,尽管是挑出去的不值钱的部位,但对于常伴饥饿的佣兵来说,这就是最奢侈的一顿。
对林玖来说同样如此,自他记事起吃的东西就只是半腐坏了的残羹剩饭,还没有吃过这么新鲜肥腻的肉,尽管脑海中模糊的记忆似乎告诉他曾经吃过更好的食物,但林玖只把这种念头当作了饥饿过度的幻觉。手中的肉在火上滋拉冒着油水,甚至顾不得滚烫,大口大口的撕扯吞咽着,像极了饥饿的森林狼。沙漠之狼们好笑的看着林玖狼吞虎咽的动作,毕竟有句老话,饭量大的小孩总是惹人喜欢的。
林玖没有让自己吃的太饱,在不确保安全的环境下,吃到六分饱就已经可以停下了,一旦危险来临,过度的饱腹感会成为威胁生命的最大黑手。
远处观望着的莫克看着林玖略带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动作,眼中带有一些欣赏,只有从小生活在刀尖上的孩子才能面对诱惑还能维持这种求生本能。
林玖同样在注视着莫克,或者说,目光始终没离开过他腰间的枪,他有些奇怪,莫克吃饭时尽管速度很快,而且动作简洁粗鲁,但是竟隐隐会给人一种优雅的感觉,提克吃饭的样子倒是和林玖很像,活脱脱一个大漠里的野孩子。
他见到提克走向了他哥哥,两个人在说着什么,提克看上去有些激动,而莫克阴沉着脸似乎在说教,最后提克气冲冲的走开,两人不欢而散。
莫克看着弟弟去到林玖身边坐下,长叹了一口气,眼中闪烁着复杂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