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老人家真厉害,身上没有沾染一丝血腥气,就能安全无虞的回来了。”
常喜稍微闻了闻气味,没有等他的答复,转身离开。
老翁在身后笑了起来:“你端着一盆血水,却能闻到我身上没有血腥气,分得这么清楚,鼻子太灵了吧。”
常喜停下脚步:“那可不嘛?我家喂得老虎,从小到大,都是吃生肉得,天天闻血腥还没这本事,怎么可能?”
“老人家,您自便。”
这不怪常喜说话阴阳怪气,她刚才看那群人不好惹,原本心里还担忧,怕老人家即便不受伤,脱身以后也会有点狼狈,心里都在盘算要不要去帮忙买身衣裳了。
结果人家很快就回来了,那是那样处事不惊。
应该连刀鞘都没有拔过,就安全无虞得离开包围圈。
她要是不奇怪,她还能是常喜吗?
老翁跟着笑了起来,她的反应机敏如此,直叫人在心里夸赞好生伶俐。
曹景修随之拱了拱手,亲自带他去了上房休息。
一夜无话,第二日常喜亲自准备早饭。
并不是她爱劳动,实在是不方便客栈的饭菜,万一吃到不干净的东西,他们就小命不保了。
这是老翁第一次吃到常喜的手艺,之前在野外过夜,多是曹五那武夫,在做简单的炙烤。
后来他们在竹林相识,又因为距离京城近了,沿途能买到食物果腹,直到今日才有机会。
今早简单的早饭,令老翁喝了半壶酒,他满足的咂咂嘴。“不错,真不错,小丫头的手艺,可以开馆子了。”
正夸奖着,客栈来了不速之客。
昭王府的管家,带着府上的奴仆,浩浩荡荡进门。
昭王管家,在京城也是有脸面的人物,客栈的掌柜亲自出来伺候,管家却没有正眼瞧,直接越过他。
“公子,王爷吩咐了,今日带您回府。”
“难道昨日我们说的还不够明白吗?”
常喜不悦的,啪一声放下筷子站起来。
“他不是你们王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阿猫阿狗。”
曹景修也站了起来:“我的侍卫昏迷不醒,我不会离开客栈,你们回去吧。”
管家的态度不可一世,没有把这位公子放在眼里。
“公子,这是王爷的命令,您最好遵循,之于侍卫非常好办,回府以后重新为你安排侍卫就是了。”
“请吧。”显然管家的耐心不足。
看对方想赶鸭子上架,常喜气不打一处来。
“他曹景修是聊城曹氏的儿子,高攀不起你们昭王府,你们的世子位着急有人继承吗?”
“很着急的话,不妨去亲戚家收养一个儿子。”
“放肆!有新生骨肉在,昭王府的爵位岂能旁落他人?”管家顿时吹胡子瞪眼睛。
“来人,把公子抬走!”说完,门口跑进来一群大内高手,显然是有备而来,还找了厉害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