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屿森不知不觉悄悄跟了一路,看着他们去超市买了很多东西,再看着他们一起走进丽水滨江。
他的车停了好一会儿,才离开。
不可否认,这几年里,其实时不时也会想起这个傻姑娘,这种感觉很难说清楚,他太久没有主动想要去认识一个人了。
不过这样也好。
他的病,确实不适合去和别人相处,更别提是一个女生。
闲暇时,脑海里总会窜出她一颦一笑的身影,他旁敲侧击地问,秦暮头头是道分析,这是喜欢。
或许是上天爱开玩笑,自那以后,反而总是会遇到她。
看到她被困在体育场,他忍不住去附近买了伞,悄悄放在旁边等她发现。
看到她被偷了钱包,他操近路追了小偷很久,把钱包追回来后丢到了她必经的路上。
看到她停在喜欢的玩偶面前很久最后也没舍得买,他背地里买下来,让店员联系她是中奖的礼品……
太多太多,在他没反应过来时,变成了一种习惯,一种下意识。
甚至于,在她去捉奸时,他提前在隔壁开了个房间,以防她会受到什么伤害。
却也正是如此,出现了意料之外的转折。
小姑娘就这么明目张胆的,猝不及防的,正式闯入了他和姜屿林的世界。
一开始,害怕被她发现,害怕她的靠近,只好佯装冷漠,保持距离……可分明都想好了,真正面对她时,总也还是忍不住。
他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唐突了她,吓跑了她。
后来才发现,是他多虑了。
小姑娘比他想象的还要坚强,还要……可爱。
……
如果回到那年研二的夏天,搬完行李后,他想自己应该会挂断秦暮的电话,然后摘下口罩,对小姑娘自我介绍:“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姜屿森,虽然不是你的学长,但也可以很好的照顾你。”
亦或者,是那天在奶茶店外面,他推开门,认真地对她说:“第二次见面,余生请多指教。”
——我喜欢你,比你认识我,还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