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奴儿笑意盈盈的打乱了他的思绪。
“罢了,这诗,并不是我写的。”
万逸楼轻叹一声:“是我一个朋友,我只是见姑娘貌美,见色起意而已,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
还没等小奴儿搭话,他便打断道:“我可以将他介绍给你,不过,他看得上看不上你,那就两说了。”
当着女子的面,对人家容颜表示不屑,是任何一个姑娘都不能容忍的。
虽说小奴儿是清倌人,但每日前来拜访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谓是追随者众多,这让她对自己的姿色无比自信,天下男人,怕是见了自己容颜后,有三成会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
今日又冒出来一个什么……看不上我?她就不信了。
“敢问万公子,您的这位朋友名讳?”
“沈黎。”
万逸楼耸耸肩:“这几日看他有时间,我便带他过来。”
“那便有劳万公子了。”
……
待万逸楼走后,小奴儿身边的侍女轻声问道:“小姐,此人?”
“冯叔叔已经查过了,是锦衣卫的人,不过官职不高,之前是江湖上的闲散人员,师承童闫。”
“那要不要……”
侍女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小奴儿摇摇头:“切莫打草惊蛇,今晚先查查这位沈黎,又是何方神圣,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是。”
……
……
……
深夜,沈黎房间再次响起某种奇怪的声音。
当真是久旱逢甘霖,夫妻二人,干柴烈火,恨不得将床都摇塌下来。
林晴小脸潮红,死死的咬住嘴唇,生怕惊醒房间的妞妞。
一夜过去,当真是春梦了无痕。
翌日一早,太阳早早升起,金色阳光洒落在大地上,飞鸟叽叽喳喳的起床。
夏天快来了,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
沈黎身穿褐色麻衣,双袖挽起,露出洁白的手臂,脚下裤脚也挽起一小部分,宛若现代的九分裤,脚下一双硬底布鞋,踩在地上虽然有些硬,但他也习惯了。
他的头发高高盘起成一个道士头,中间斜插着一枚乌黑发亮的发簪,整个人打扮的极为清爽。
院落里的菜,已经长成,他拿着锄头,辛勤的松土。
“当家的,喝口水吧。”
林晴看他越发甜蜜,偶尔呆坐一旁,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扬起嘴角,整个一副小女儿样,有时候比妞妞还要黏人。
沈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道:“白糖炼了多少了?”
“唔,约莫十五斤的样子吧。”
“十五斤,一千五百两,加上家中的一千两,差不多可以买套好点的宅子了。”
“不是七百五十两吗?”
“现在,我说一千五,那就是一千五了。”
他抬头看向远方的天空,嘴角翘起,该找苏记牙行好好谈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