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好景不长,外面还是有人拜访。
又是姜奴,号称小奴儿的清倌人。
在客厅见到沈黎,她盈盈一笑:“上次临行前,小女子想要拜读沈公子大作,不知沈公子写的如何了?”
她美目流转,眼中似是一条银河在其中涌动。
沈黎连忙避开她的眼眸,摆手道:“早已经写好了。”
“哦?那烦请沈公子写出来,小女子带回去,必定藏于枕边,日夜拜读。”
对于这种带刺的玫瑰,沈黎只能敬而远之,即使她再漂亮,没实力拥有,那便是要命的祸根。
而且小奴儿还属于天道宗,职位应该不低,若是与她来往过于密切,翻车也是迟早的事情。
“姜姑娘,说实话,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与我这种穷小子应该没什么交集的,若是让你那些追求者知道,非得活撕了我,所以,写了诗之后,烦请姑娘放过在下。”
小奴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双眼眯成两道月牙:“那些人,见到我,恨不得都凑上来一亲芳泽,可你倒好,唯恐避之不及,倒是有趣。”
“这不是有趣,我只想安安静静的生活,而且,我是有家室的男人。”
沈黎叹口气:“所以,你想要什么样的诗,我写完后,请姑娘以后还是少来我家吧,我家娘子会生气的。”
他越是这么说,小奴儿越是开心,从来还没有人这么拒绝她,无形中激起她的征服欲望。
就像是追女朋友,追了一段时间,不追了,女孩便会好奇,为什么不追了,此时再说对她没兴趣了,她便反过来缠着你,非得让你对她感兴趣。
……
“沈公子,都说写诗与吟风弄月有关,这空荡荡的大厅,小女子也想不出好的题目,不如这样,你我去后花园走走,小女子想起题目,公子再作诗,如何?”
沈黎摇摇头:“不行。”
开玩笑,后花园我家媳妇正在呢,我俩就算不是手挽着手逛花园,我家媳妇也会吃醋的。
小奴儿轻叹一声,深知沈黎对她很是防备,想进入他的世界有些艰难,便退而求其次道:“那便在这大厅说,小女子想不出题目,那便由公子自行发挥了,不过,诗词歌赋,公子已经写了三样了,这次便写一篇赋,如何?”
“赋?”
沈黎摸着下巴,这倒将他难住了。
上学时期,他也背过一些赋,像《赤壁赋》,《阿房宫赋》,《洛神赋》等等。
但是,他忘了!
那玩意儿也是真难背,太长了。
这该如何?
赋的题材,也是极难。
看着沈黎眼角流露的为难,小奴儿掩嘴轻笑:“公子?莫不是写不出了?”
上次,也是将万逸楼逼到墙角,拿出赋来,炸出沈黎。
若沈黎也写不上来,没准能炸出真正的大儒。
“呃,我对于赋,没有太多钻研,写了几句,你听听便好。”
沈黎摸着鼻子,好在平日里听了一些相声,也看了千古奇文《寒窑赋》,总算是记得起一些。
他缓缓念道:“盖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小奴儿点点头,说的极有道理。
“蜈蚣百足,行不如蛇;雄鸡两翼,飞不如鸦。
马有千里之能,非人力不能自往;人有凌云之志,非时运不能自通。”
小奴儿渐渐坐直了身子,这开头,已经深深的吸引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