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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美人计?美男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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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做什么?”李浅夏对于自己刚才差点投敌很不满,一阵阵后怕。

如果春皇不是要做她的嫂子,而是要做她的女朋友,可能她已经答应了,太可怕了。

“又不是电梯超载,多一个人有什么关系?”春皇手指轻轻拂过蝴蝶的背。

“呜呜~~”蝴蝶发出快活的叫声,速度竟然快了少许。

“乖~”春皇笑着点了它两下,又继续说,“何况,大帅府突然多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梨园消失的女伶,你们打算怎么隐瞒?”

“你有办法?”李浅夏凶巴巴地质问。

“当然。”

到了大帅府,因为梨园突然遭遇袭击,结果李二爷又不见了,在这个李必昌死了的敏感时期,所有人都醒着,所有人都慌了。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春皇一路笑着走进去,然后......大帅府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大家都去睡吧,不要把我们三个人的消息说出去。”

“是!”

看着像是领命的宫女和太监一样的众人,李长昼心里感受到S级的威力。

在副本尚且如此,她在现实世界又经营了多大的势力?怪不得想要躲避热武器的技能就能有。

“这就是你义演的原因?”杨清岚想的是另一件事。

为粥铺捐款100大洋后,春皇还决定义演三天,将所得的票钱全部捐出去。

义演来捧场的人,全是宋城的大富大贵。

“现在在宋城,我的话比李大帅都要好用。”春皇笑吟吟道。

“不出面也可以?”杨清岚略感好奇。

她心底认为春皇做不到——靠容貌得到众人的宠爱,没露脸又怎么可能让别人服从她,而不是服从能威胁生命的李大帅。

见过多次,且臣服她实力的玩家,才会老老实实听她的话。

“我要睡了。”春皇没有回答,右手修长的五指掩着嘴唇,娉娉鸟鸟地走向后院,修身旗袍勾勒出她曼妙的背影。

四人一蝴蝶也回到李长昼的院子。

蝴蝶留在院子里,四人进了屋。

李浅夏和小萝卜躺在床上,前者要睡不睡,后者已经睡着了,李长昼和杨清岚在卧室的小圆桌两侧对坐。

李长昼取出「雪山水壶」,一人倒了一杯。

“必须提防这个人,”边倒水,他边说,“既然准备了「千金牛血」,以她的性格,肯定会想办法弄到毁约的道具。”

“嗯。”杨清岚水杯靠在唇边,没有喝,面露沉思,“我没有阻止她来大帅府,就是想近距离盯着她。”

“说不定她有远程联系手下的技能。”李浅夏躺在床上,“哥,我渴。”

李长昼端起自己还没喝过的杯子,给她送过去,等她咕都咕都喝完,又拿回来。

三人又商量一会儿,李长昼离开,把房间留给两位少女,自己重新找地方睡觉。

不使用技能,他们几天几夜不睡都可以,但用了技能,就会像普通人忙了一天一样疲惫。

1928年,五月二日。

杨清岚和李浅夏从房里一出来,就看见已经站在院子里的李长昼。

天还没亮,月亮还挂在天边,他穿着长衫,背着手,站在一棵石榴树下赏月,说不出的儒雅与风流。

留意到她们的视线,他缓缓从月亮上收回视线。

两位少女都穿了新衣服。

杨清岚是雨过天青色锦云葛的旗袍,绸缎般的黑发挽着,插着翠绿的簪子,细细的腰身,胸脯曲线不是很大,但饱满圆润。

清晨的微风拂过,李长昼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要不然为什么嫦娥会穿旗袍?

“哥,出息点,大清早流口水,想吃早饭就去吃!”

“咳。”李长昼从出神状态中醒过来,看向故作生气,实则促狭的李浅夏。

浅黄色印着鱼鳞斑的短旗袍,十分艳丽的打扮。

不过她怎么都好,露胳膊露腿都无所谓,只要不走光,李长昼都懒得管她。

三人都已经在房间提前晨练完《惊雷图》,这时都饿了,于是一起去客厅吃饭。

有人比他们还早,春皇。

黑绸彩绣二龙戏珠纹旗袍。

立领、短袖,收腰。

在衣领、襟、袖、下摆等边缘,用金线绣出二龙戏珠纹,一身黑,配上金丝龙边,尽现端庄高贵之气。

而且她还坐在最上首!

“起来了?”她端着一碗不知道什么东西喝着,“坐下来吃吧。”

好嘛,李二爷成客人了。

桌上的早餐中西结合,米粥、麦片、吐司,小笼包、生煎等等,配上腐乳、酱菜等小菜。

还有酱油、醋、盐、糖、蜂蜜、果酱等调料,另外还放了鲜榨的果汁、牛奶、冒着热气的咖啡,满满一桌子。

此外还有四个丫头伺候着。

比起吃,更像是摆场面。

“哇!”李浅夏这个出生于100年后农村,在1928年鞋厂上班的厂妹,哪里见过这个场面,迫不及待地坐下来。

李长昼和杨清岚也跟着坐下,挑自己喜欢吃的吃。

喝了一口粥,咬了一口包子,李浅夏开始和春皇搭话。

“春皇姐,你的头发是染的吗?”

“一次观想《腾云驾雾》的时候,迷失了方向,等醒过来,头发已经全白了。”

“哇,好危险,不过跟雪一样,好好看!”

“我也这么觉得。”春皇笑吟吟地应道,懒散地端起咖啡。

性感的嘴唇轻轻一吹,咖啡的雾气缭绕。

李浅夏觉得自己又被迷惑了,心里忍不住羡慕她此时的仪容和气质。

那些女明星,不管什么出身,成名后都会刻意学仪态,让自己显得优雅知性,而春皇本身就是仪态,她的一举一动,都是仪态课的模彷对象。

和她相比,杨清岚只是自然,一切赏心悦目,让人迷恋,却不会激发人的嫉妒和羡慕,因为那学不会,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气质。

“对了,春皇姐,你一直收集观想法,现在一共有多少了?”李浅夏暗自警惕,但表面不动声色。

春皇放下冒着雾气的咖啡杯,单手托腮,盯着李浅夏那张俏丽的脸。

“我告诉你,有什么好处吗?”她笑道,眼波里像是装了一汪春水。

李浅夏的喉咙有些发干。

“浅夏,”李长昼开口,“好好吃饭。”

“哦。”李浅夏端起牛奶喝一口。

她尽量不去想春皇。

「蜜罐世界」里的奶牛怀孕了,短时间内不挤奶也不会生病,等这次副本结束,就能看到小牛犊。

希望是母牛,母牛可以和她们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公牛只能被吃掉。

要是春皇成了自己嫂子,自己岂不是完全不用怕她的.......呸呸呸!

李浅夏止住自己又拐弯的思想。

像春皇这样性格的女人,她自己不喜欢,她也知道,她哥也绝对不会喜欢。

兄妹俩聊过,老哥是一个被时代淘汰的、有严重处女情节的下等男人(这话只允许她说)。

她和清岚也聊过,这位仙女一样的书店女老板的爱情观,是一见钟情(这个也可以换成日久生情),然后从一而终。

虽然说法不一样,但这两人是同一种人,李浅夏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他们更配的人。

像春皇这样的,再好看,她也觉得配不上自己哥哥。

见她不说话,春皇手指轻敲咖啡杯,雾气再瞬间似乎澹了一些。

她主动开口:“一共三种,《腾云驾雾》、《浓影》......”

李浅夏正竖着耳朵听,春皇忽然停下来了,她顺着她的视线一看,坐在长桌中段的哥哥正和杨清岚聊天。

声音很小,但在场除了丫头外,剩余的是什么人?怎么可能听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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