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约翰带着装着七时羊腿的大盘子和装着浓汤的锅来到庭院的时候,发现又来了一个从者——金光闪闪的archer。
“哼,我还当你说的是谁,原来是这个胆敢夺走本王财宝的杂修啊,征服王。”archer看着约翰走过来,冷哼一声对一旁的伊斯坎达尔说。
伊斯坎达尔挥挥手:“金闪闪你就别在意这种事情了,caster做的东西很好吃的,你试一试吧。”
“我就先相信你的话了,不过如果等我发现你是在欺骗我的话,征服王,你应该直到愚弄本王的后果吧。”archer也随手拿起一碟子千层酥饼,随手选了一个大小合适的放进嘴里。“恩,没看出来你这个杂修还有几分可取之处。”archer看来对千层酥饼比较中意,说:“喂,杂修,如果你愿意成为我的御厨,那么我就不再追究你的过错。”“金闪闪,caster可是我先看上的,不过他已经拒绝了我,你就死心吧。”
听着耳边两个王者的对话,约翰将浓汤和羊腿放下:“给你们做了点肉食,喝酒不配上肉总是怪怪的。正好伊斯坎达尔带来的是红酒,红酒配红肉可是正当。”然后转头对archer说:“archer,我正想问你,你是在哪里找到那把刀的?”
“我不知道。”archer理所当然的说:“世界上的一切宝物都会出现在我的宝库中,身为王者可不会去记住所有的宝物,那不是王该做的事情,那是仓库的管理做的,王只用在需要使用的时候从里面将它拿出来就行了。”
“也就是说你也不知道你有没有其他的和这把刀一起出现的东西?”约翰叹了口气,看来问也问不出什么信息了。于是转身说:“你们先吃点糕点,我去拿餐具。”“好好的做好这些事情吧,这种事情和你这个杂修的身份还很相符的,啊哈哈哈哈哈。”似乎被自己逗乐了,archer朝天笑着。
约翰耸耸肩,问征服王:“他一直是这样吗?”“我也不知道,不过根据传说来说,的确是一个挺自负的人。”征服王挠挠脑袋,用手中的器具要起一勺酒喝下。约翰看着那个酒桶,说:“征服王,给我一些酒。”“怎么,你也要参加酒会?来吧来吧,王的酒会可是所有人都能参加的。”“不,我只是想起能够用红酒来做菜,城堡中却没有。”约翰随手拿起一个瓶子,装了一瓶子红酒带走:“等一会我就将菜带过来。”征服王摸摸下巴:“还能够用酒来做菜?真是神奇的厨艺,我越来越中意你了,caster。”一旁的韦伯抱怨道:“笨蛋,在法兰西菜式中用酒来做菜可是很常见的,而且这道菜是七时羊腿,可是那里的经典美食。难道caster还是法兰西人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