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故事了,而且,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叶七夕听到这句话,却直接被厉墨谦给整懵了。
“你是说,你的救命恩人,就是我自己?”
叶七夕脑海中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可能。
因为她曾经翻看过厉墨谦家里的相册。
里面的那个少年,英姿飒踏,又像是披着一层的雾霭与月色,似流水般清冷皎洁,又像是触不到的霜花般高贵迷人。
……
就算不提厉墨谦的长相,光是这千里挑一的沉稳气质,叶七夕也不觉得自己有这么容易忘记这种事情。
有的人,太过惊艳。
一眼,便是一生。
也许即使没有爱情故事,也会牢牢记住,当年那一眼的惊艳。
显然,厉墨谦就属于这种类型。
……
“你是不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还是不相信我说的是真实发生的,而非我杜撰的故事。”
叶七夕咬了咬牙齿,努力地想了好久还是终于摇摇头。
“我真的一方面觉得,我小时候未必有那么勇敢,但是确实,人在了危机的关头,我又是一个正义感比较强的五好青年,所以我会努力地救你,假如碰到这种情况的话。”
“但同时,我也很清楚,我从来没有见过你,更别说救你于水火之中了。你该不会真的是因为想要安慰我,所以才编造出这个谎言的吧。”
“不是谎言。”
厉墨谦径直地摇摇头。
“怎么可能是谎言呢?”
“七七,你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你以前因为出过一些意外事故,所以暂歇地遗忘了某些东西,只是那些东西对你而言不是什么重要的记忆碎片,你及时想不起来,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困扰。”
“因为我与你在那之前确实是素不相识。”
……
厉墨谦看叶七夕仍旧一脸迷茫的样子。
男人深吸了一口气,拿出平板电脑,打开绘图软件,给叶七夕一点点地做心理引导。
“你已经忘了,在你大概七八岁的时候,曾经救过我,那是S市一个靠近繁华区的别墅。”
“我调查过,那个时候,你外公家确实有产业在那边,你出现在那个范围的可能性是有的,只是比较小罢了。”
“而且,你当时救了我以后,跟我直接说你叫七七,因为你是七月七日生的,我曾经误以为你说的是公历。再不济,我也没想到你说的是小名,这么多年,我苦寻你好久,却始终没有任何结果。”
因为厉墨谦找人的思路都跑偏了,能找到的概率真的很低。
而且宋家有产业在那个地带,不代表会常年出现在那个范围区内。
而且就在那端时间后不久,叶七夕的外公宋明过世,叶国华那个鸡贼的凤凰男变卖了部分的宋家财产。
对宋婉君的谎言也说的辣鸡到不行,说是要置办一些东西,给外公做一个堂堂正正的过世宴。
搞得好像宋家已经经济短缺到非要变卖房产似的。
……
叶七夕听到厉墨谦的话,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说的是不是福江景苑那边的小区?那边确实是高级住宅区,我小时候还会去玩,那里还有一片很漂亮的小湖泊,我这辈子都忘不掉,但是后来因为叶国华卖了那个地方,我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七七,你就没有考虑过,真的是你救了我吗?”
“我……这事情太玄幻了,那个住宅区我确实是有印象的,可是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忘记你啊。”
“我这个人脸盲症和健忘症再严重,也不至于到要看到你这样级别的神颜值还会忘却的地步。”
“是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