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我们是不是可以走了?”李炀拉着赵凝冰什么话都没说就准备走。都没给姚玲玲拦截她的时间。
“这虎逼娘们。”逃离了她的视线,李炀忍不住骂了她一句,刚准备上车了突然背后出现了一把刀,直接架在了李炀的脖子上。
微微一凉,李炀才感觉到,他猛一心惊,难道是生活太安逸了?自己的反侦查能力太低了?
“来人啊。”赵凝冰一嗓子直接把所有人都喊了过来,包括姚玲玲。
“警察,放下刀。”
姚玲玲直接掏出来了枪,李炀心里是骂死她了,这是恨不得杀手把他弄死啊。
不得不说,即使是被誉为最鲁莽的职业的打手,也有他聪明的一面,在社会中摸爬滚打的他们,总能找到在一些事件中的主要目标。
而想要自保,他们也十分清楚,自己必须抓到主动权,
他们就能获得他们想要的主动权——而拿到了主动权,至少他们就能真正意义上的保住自己的命。
“把你的刀掏出来!快点!”身后的壮汉冲李炀吼道。
“好好好好……”李炀连忙连声答应,然后把手伸进裤兜,打算摸出自己的匕首,顺应他,才是自己此时此刻必须做的事……死了,一切都凉凉了。
可是刚刚把手伸进了裤兜,突然眼睛就亮了一下。
自始至终,都忘记了一样重要的东西——那就是那根华丽的细小的锋利的像钢笔
突然!一个锐利而又危险的念想在他的脑中回荡起来。
没错,是有一把刀子抵在自己的脖子上,这把刀子甚至可以随时要了我的命。可是仔想一想,拿着这把刀子的人,真的想杀死自己吗?
他清晰的感受到这只拿刀卡住脖子的手一直在颤抖,不住的颤抖,停不下来的颤抖,他很恐惧,他很怕,感觉此时此刻拿得起刀,甚至都已经是他现在能做出的最有勇气事儿了。
李炀轻轻咬了咬牙。
他要赌。正如同这个壮汉要跟自己赌一样,他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赌能活下来,而他则是要用兜里的刀插进他的大腿里赌,自己能快的过他。
时间不允许过多的思考,李炀轻轻地扭动着“笔帽刀鞘”,静静地等待一个时机。
“你还在干什么?让你把匕首拿出来,你没听见我说的话吗?!赶快别耽误时间——”壮汉一只手架着我,一只手应声伸了出去,指着随时都可能冲上来的警察。
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在他说完话伸出手的那一瞬间,李炀知道他的计划距离成功,只差拿出刀了。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炸响在了整个餐厅的中央。李炀出手了,钢笔直直的从裤兜里被掏了出来,毫不拖泥带水的插入了这个人的大腿,顺带着还把小刀扭了一圈。
身后的壮汉可能前一秒还在考虑如何应付即将冲上来的这几个人,而后一秒就感觉到自己的大腿如撕裂一般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