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喝的酒有点多,秦昊起来的时候头有点疼,早餐已经做好,是那个会杀鱼的恋橙做的,粥里面有些青菜,还有些瘦肉,是名符其实的青菜瘦肉粥。
除恋橙没有跑步外,其他的十九人都很守规矩,在张毅的带领下,真的杠着根大木头跑完二十里路,回来之后,也顾不得洗漱,便来跟秦昊汇报。
粥的味道不错,秦昊刚刚喝掉一碗,便见那些人毕恭毕敬地站在下首,不禁笑道:“你们站在这儿干什么?都过来吃早餐吧,吃完后,记得去造船厂找田承光。”
“是!”没人提出反对意见,默默拿起自己的碗,默默地吃着早餐。
秦昊的身体有些单薄,饭量一直不高,吃小半碗粥便觉得很饱,将碗放到一边,对着张毅道:“做完事后,晚上早点回来,我讲故事给你们听。”
“讲故事?什么事故事?”张毅感到有点莫名其妙,自从被秦昊带出沙门岛后,总觉得他的身上透着某种神秘。
“一个关于过雪山爬草地的故事,这个故事很重要,你们以后会不会回到沙门岛,就取决于你们对这个故事的看法。”秦昊说得很平淡,平淡之中却有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威严。
张毅见秦昊说得慎重,除唯唯诺诺的称是外,不敢有多余的话,吃完早餐,收拾好碗筷,便带着大家去海边的造船作坊。
宋代的船基本都是木制的,田承光交给他们的工作也很简单,就是伐木。
吴虎这段时间没有跟随秦昊去蓬莱阁说书,他每天的生活很简单,自从田小倩说他能成为唐朝时的李玄霸后,他每天的任务就是练功。
秦昊教的那套雷霆神拳,虽然看似简单,却最能开发人体潜能,用张毅的话说,现在的虎子,一拳打出,连牛都打得死。
在姓赖的没抓到前,对秦昊的安危田小倩始终有些不放心,秦昊去蓬莱阁说书,她自然是跟着的,她虽然对三国演义不感兴趣,但对秦昊说书时的神态感兴趣。
每当秦昊说书的时候,她就会坐在旁边,双手托着腮,静静地看着他,嘴角还时不时的露出丝丝傻笑。
就在秦昊说得正起劲的时候,一位白袍白马,手提银枪的少年郎忽地从说书场一闪而过,这次,秦昊确信自己没有看走眼,当即将醒木一拍,结束今天的说书。
简单地收拾一番,正欲走出说书场,却听蓬莱阁那边传来一个清脆而微怒的声音,“你大爷的,这蓬莱阁又不是你家的,你家爷爷要上蓬莱阁谁敢阻拦?”
话音刚落,便听到砰砰两声,接着便有人在那杀猪般地嚎叫起来,“杀人啦,杀人啦……”
喜欢听书的人,多半也喜欢热闹,上下五千年,历来都不缺好事之人,随着这一声呐喊,不管是说书的还是听书的,不管是卖菜的还是卖肉的,大家都一窝蜂似的涌过去。
等秦昊收拾好书摊,跑过去看时,整个蓬莱阁已被围得水泄不通,仗着自己身材单薄,七挤八钻的挤到前面,却见一少年郎正跟一个读书人打扮的青年在那儿对持。
这青年不是别人,正是登州首富田有道的公子,田小倩的异母哥哥,在大名府读书的田承嗣,这家伙仗着长房长子的身份,平常对田小倩也没个好脸色。
这家伙平时估计是高高在上惯了,尽管有两个家丁被打倒在地,却没有打掉他的嚣张气焰,仍在那儿怒喝道:
“哪来的野小子,也不打听打听这蓬莱阁是什么地方?你也不看看我田承嗣是何等样人,岂敢在这儿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