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宇睡的很踏实,这娃酒品不错,喝高了就睡觉,不像程某人,嚎嚎了大半夜。一觉醒来,神经气爽,没蚊子就是好。其他人就没这么幸运了,特别是秦怀玉,因为跟小程一个帐篷,先是忍受了小程那粗豪的歌喉,又忍受了蚊子的亲吻,出来的时候顶着两个黑眼圈,远远地看去很像戴了一副眼镜。
李靖资历最高,身为此次围猎的大元帅公布了此行的安排。以各国公府为单位,划分不同的片区,将包围圈逐渐缩小,第一天的任务主要是骚扰,让猎物得不到休息,整的它们疲惫不堪。
对李靖的安排各家均无异议,但不包括野兽——狼!要说狼,可是聪明得紧。狼是群体动物,以家族为单位,最少的也有七八只,捕猎的时候分工非常明确。这是不是有点像人类的原始社会?
狼也有自己的语言,单音节词汇高达二百多个,相互组成就是不同意的句子,表达不同的含义,这一点跟原始社会的人类差不多。
曾经有科学家做过调查,若没有人类的话,最有希望成为地球主宰的第一是海豚,第二就是狼,第三是大象。因为海豚生活在海中,无法爬上陆地,所以暂时排除,而大象呢,又是食草动物,居于生物链的中层,也注定了不能成为主宰,那么就只剩下了狼!
其实人类的发展还占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集智!简而言之就是集体机会,跟某伟人所言“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不谋而合。狼虽然是群居动物,但一直没能脱离家族模式,很少有上百的狼群,更别说上千了,所以这一点它们就输给了人类。
狼跟狗有相同的祖先,留下了一个相同的习性——护食!现在有这么一大帮人来围猎,侵犯了它们的领地,因此这些哥们就不同意了。白天还好,它们只是静悄悄的跟随、观察,当来人驱赶着它们的猎物朝一定范围集中以后,它们就不乐意了,晚上那个叫声渗人的紧。
虽说狗跟狼有相同的祖宗,但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久远到那些狗都想不起曾经有这么一门亲戚,所以对于狼的嚎叫,带出来的猎犬反应也十分强烈——杂乱无章的嚎叫,跟狼没法比。
“有意思,没想到这山沟沟里竟然还有狼。”李靖听到狼叫后一点慌乱地意思都没有,这哥们虽然信佛,但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区区几头狼更是没放在眼里。
“吩咐下去,今晚巡视务必六人一组,不可大意。”李靖吩咐苏定芳道。这一点李靖做的很好,应了伟人那句话“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看来能扬名立万,名垂史册的人都会有那么一些共同点。
苏定芳领命而去,众国公点头不语,该吃吃该喝喝。
狗叫的人心烦,秦琼让人吩咐饲养员使其安静。这一静不要紧,那些狼更来劲了,可能以为猎犬怯懦了,嚎的更加欢畅了。
在狮子看来,这群狼就叫的有些过火了,扰了它们哥俩喝酒的雅兴,嚎了一嗓子,示了示威,哪知道人家中原狼不认识藏獒,根本没把狮子放在眼里,嚎叫当中更添了几分蔑视的味道。
狮子哪能受得了这个?人家在高原可是称霸武林的主,生撕猎豹,单挑群狼的主,当下就有些生气,站起来回踱步,不时的朝好友忽雷驳哼哼几声。
要说狮子在前世也是一只四龄多的藏獒,身体长的很开,肩高八十多公分,抬头有一米二的样子。虽说晋宇从没问过王爷爷这是什么血统,但单看那长相就知道价格便宜不了。现在狮子身子骨还没怎么长开,抬起头也有九十公分了,放在那群猎犬中也算比较瞩目的了。
要说那忽雷驳也不是匹凡马,毛色红白相间,很可能有汗血宝马的血统。《酉阳杂俎?语资》有云:“唐秦叔宝所乘马号忽雷驳,常饮于酒。每月于中试,能竖越三领地黑毡。”翻译过来那意思就是,秦琼骑的那马叫忽雷驳,喜欢喝酒,每次月夜下测试,能奋力跨越三顶黑毡房。
要按照这史书上说的,那这马可了不起了,三顶黑毡房啊,两米一顶的话它这么一跳可是能跳六米多!再说没人骑着就不叫测试了,再算上秦琼那一米八多的大个头,驮着小二百斤能跳六米多,算下来这高度至少也有四米吧?再者就是人家晚上视力也不错,否则怎么能大晚上的跳这么高?摔倒秦琼它肯定也不忍心。算下来,现代所谓的骏马在忽雷驳面前也就是个渣。当然了,人家还喜欢喝酒,可以认为那是忽雷驳在耍酒疯。
今晚上这一犬一马又喝了不少,正在兴头上呢,让这狼群给搅局了,心里肯定不乐意。小哥俩商量了一下,不服是吧?扁之!
趁马倌不注意,忽雷驳将马缰咬断,轻轻那么一跃,就从马厩里跳了出来。小哥俩专挑没人的地走,很快就溜出了营地。
有风就有味,再加上那狼嚎叫,小哥俩找起目标来丝毫不费力,六七里地的距离不到一刻钟就到了。
狼的嗅觉也不差,据说狼能闻见二十里外的气味,当然也就知道这小哥俩的到来。人家还兴奋呢,这马明显就是来送死的,一只狗也顶不了多少事不是?可越近这狼就越焦躁不安,为啥?因为闻到了虎的气味!
前些时候狮子不是尝过虎肉味吗?再加上天天晚上就在那虎皮底下睡觉,所以身上不可避免的就有了些老虎的味道。这么算下来还是忽雷驳胆子大,同样闻到了狮子身上的虎味,可人家不也是一块大口喝酒?
狼也很聪明,出动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两只放哨,这放哨的回去就报告头狼了,没虎,就是一只狗跟一匹马。头狼听了有些狐疑,但还是领着一家老小迎了下来。
这狼群不大,老小加起来七口,一见面就采取了包抄的方案,从各个角度将狮子和忽雷驳围了起来。
狮子很不屑,忽雷驳也不惧,朝着头狼就是一通吼:你丫嗓音也太难听了,扰了大爷喝酒的雅兴了,让你丫滚蛋你还嚣张,大爷今天来灭灭你的气焰!
守着自个小弟那头狼也不乐意了,心想你丫的一匹马还朝老子出这模样?传出去还怎么在这一片混?到时候兔子都能站在老子头上拉屎了!殴之!
头狼有令,下面的炮灰就蠢蠢欲动了,心想自个一家子在这一片也不少年头了,吃过马,咬过人,就没见到过这么嚣张的主!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老大现在因为猎物被那帮人赶了心情正不爽着呢,看来今天是要拿你俩这不长眼的祭旗了。
那炮灰狼看忽雷驳浑不在意,瞅准个机会就扑了上去!
忽雷驳大场面它见多了,跟着秦琼经历了多少厮杀?明刀暗箭啥没见过?还在乎这几个小物件?忽雷驳表面是不在意,可它也没放松警惕,老祖宗传下来的本能,人家站着不动两眼就基本能把周围三百六十度的范围扫一圈,那狼一动,忽雷驳就看到了。等那狼朝自个的脖子一下子跃起,忽雷驳动了,迅速旋转九十度,撩起蹄子就来了个马后炮!
秦琼这马可是钉了马掌的,再加上忽雷驳的爆发力,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一脚下去有多大力,何况人家还是两蹄齐发!
那狼惨叫一声,倒飞了出去,摔倒地上弹了两下,不动了。
旁边一只狼跑过去拱了拱,那炮灰没动,再闻闻,得,没气了,就朝头狼报告道:老大,炮灰让这马一撅子撂死了。
头狼这下子觉得扎手了,就这么跑了手下小弟不会服气自己,要说报仇吧,还真没啥把握,一窝蜂的上不是咱狼的习惯啊!要是再让这马撂死俩,这狼群就算散了,不值得。瞅瞅这一狗一马,还是决定捡软柿子捏,马不行就先弄死狗!
狮子先是擦擦了忽雷驳马肩给这哥们道了个喜:哥们,出师大捷啊,有两蹄子!
忽雷驳瞅瞅狮子的爪子,喷了个响鼻:这算啥?一会哥哥再给你露两蹄子,不过看你这身板估计也学不了,可惜了。
头狼看那哥俩这么嚣张,怒火中烧啊,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分而袭之,就朝狮子呜呜道:有种单挑!
狮子乐了:你丫脑袋让驴踢了吧?哥有这么强大的蹄子支援,谁跟你单挑?
头狼不乐意了,给狮子讲道理:老子的小弟一蜂窝的上,还指不定谁赢呢?你要是没种怕了,乖乖的滚蛋!
狮子看头狼这么嚣张,很恼怒,自个怎么也是有獒的血统,生撕群狼的主,大爷不发威你当大爷是病狗啊?低吼道:单挑就单挑,谁怕谁?让你小弟退后,你丫的要是输了,乖乖的滚蛋!大爷可不想三番五次一个个灭你们!
头狼看狮子上了自己的圈套,很高兴,想当年自己是嘴咬老弱病残,爪撕鸡兔猪鹿,比你小子个大的多了去了,还能怕你不成?当下就让自己小弟退后,准备跟狮子来个肉搏战。
这头狼是身经百战的,经验比较丰富。狮子虽然没跟这种中性的肉食动物打过,可人家血统摆在那,天生就是对付狼的猎手,专照着脖子上的大动脉下口,再说狮子个头变小不假,那力气可丝毫没有变小,只比以前大,不比以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