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便是何子昂赶到亡弟家吊唁之时,只待午时一过,其便要去那县衙呈上状纸,替自己的弟弟讨还一个公道。
徐遥探听了一番之后,便知道自己此次前来的关键人物,多半就要应在何子昂身上,顿时便携两女吃了些东西,下午便赶往那县衙之内。
等徐遥赶到时候,双方正对簿公堂各执一词,先是何子昂将事情陈述了一遍之后,便愤然开口道,“孟元白平素便为富不仁,横行乡里,如今更公然调戏良家妇女,残害人命,实在是令人发指,而今弟弟何进贤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恳请知州大人究出尸体,检验伤痕,严惩淫豪”
“真是荒谬”其对面一名身着一身锦袍的中年男子怒斥了一声之后,便躬身向堂上知州一拱拳,“元白虽然家道丰厚,但自认谨守礼法,从来不为非作歹。因雇工何进贤外出不还,所欠半年房租尚无着落,因向其妻萧氏索要房租。没有想到这刁民竟然诬陷良善,以调奸其弟妇而打死其弟为词,试图嫁祸。如果打死一命, 岂能够没有尸体?若是调奸,又岂能没有证人?恳请知州大人洞察详情,严惩刁民,以安良善。泣血上诉。”
孟元白话音落下,萧县知州便又把目光投向何子昂,何子昂随即慨然出声:“我弟进贤因为佣工,租赁孟元白的房屋,却不想孟元白时常前来调戏弟妇萧氏,被弟进贤看见,将之骂走。不料次日,我弟进贤从他门前经过,便被其指挥恶奴拉入其宅院,活活打死,而将尸身藏匿。老大人只要严督淫豪交出尸体,检验有无重伤,定能够得知实情,为弟进贤雪冤。”
孟元白立即反驳说:“尔为你弟至今没有下落,就平白无故诬陷好人。尔如果知道你弟弟被我打死,为什么不把他的尸体找来,让大老爷勘验?我孟元白既然肯将房屋租赁给住户,就要保证住户安全,岂能生害人之心。如果我有奸占你弟妇之心,你弟弟不在,岂不是大好时机?而如今你弟妇住在此房,你弟又欠房租半年,我念其是女流之辈,没有逼讨房租,也可见绝无调奸之情矣!尔诬控我杀人,已经是血口喷人,又不顾尔弟妇之名节,以奸|情加之,是何等无耻之人!请大人明验,不能够让刁民得意。”
何子昂听闻对方犹自巧舌如簧,一双虎目几乎就要瞪出眼眶之外,双拳紧攥之下,一副欲要择人而噬的模样。
因为事涉奸|情,萧县知州只好提讯萧氏
到堂听审,直接便问其是否与孟元白成奸。而萧氏怕羞,只说孟元白时常前来以语言调戏,并未成奸,而语言调戏也没有人证,也就使奸|情变得可有可无,难定可否。
萧县知州再提讯邻佑作证,因何进贤与萧氏乃是外县之人,故此所有的证词都说何进贤是外县佣工,不知道是回乡了,抑或是外出了,而今半年都没有看到其身影。
孟元白身为富豪,却不是为富不仁之人,经常周济穷人,造福乡梓,是有名的大善人,不可能打死人命,调奸人|妻。对于人证的证词,萧县知州开始并不相信,所以使用拶指,要他们如实为证,而众人虽受刑,坚不改口,他也就相信了。
为什么萧县知州要对人证用刑呢?原来《楚律·刑律·断狱老幼不拷讯》条规定:“其于律得相容隐之人,及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若笃疾皆不得令其为证。违者,笞五十。”
也就是说,除了亲亲相为隐的人不能作证人之外,年在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的人,以及残疾人,都不可以作证人,因为不能够对他们实施刑讯。也就是说,在当时只要是人证,官府就可以对其实施刑讯,以推断其证言的真伪,这也是人们一遇案发,纷纷躲避,唯恐成为证人的原因之一。
萧县知州见证人众口一词,便相信何子昂是诬告。按照《楚律·刑律·诉讼·诬告》条规定:凡是诬告人至死罪者,“所诬之人已决者,反坐以死。未决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徒役三年”。所以将何子昂拟罪为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徒役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