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了两点经验值,整个人对写作的理解有极细微的提高,察觉到第一章里面的部分小缺陷。
裴清想了想,刚才码字的时候光顾着念了,其实很多句子都偏向口语化,对于小说这种文体来讲并不是最优的写作效果。
刷技能效率至上,速度第二,他尝试换另一种写作方法。
刚才是语音码字,现在他改用键盘打字,他的直觉认为敲键盘更有码字的感觉。
这不,当他熟练地敲起键盘后,每一个字如跃动的精灵,在他手指下活灵活现,笔中的情节也趋向自然,写了一小时,收获似乎比刚才更多一点。
【写作经验值+5!】
裴清咦一声,用键盘码字一小时,刷到5点经验,这是何故?
他陷入沉思中,第二章情节基本是前世自己写过的情节,绝对不是情节写得好的缘故。
莫非是手感?
他把笔记本电脑关了,拿起笔和空白笔记本,在笔记本上写第三章。
唰唰唰。
拿起笔杆后,专注地思考第三章,脑子里的杂念消除小半,剧情、人物、背景、爽点等小说要素都变得清晰。
它们如一个又一个的彩色线条,被他大手一合,线条都组合在一起,不断扭曲结合,形成属于他的彩色线条。
手中的笔杆也不再是笔,仿佛是一枚针,他一针针地穿织引线,编织衣服,长达两小时。
【写作经验+20!】
一不留神间,他写到晚上十二点,这回是一个小时加十点经验。
果然如此,写作要的是感觉、效率,效率提上来了,学习经验就刷得飞快。
拿笔写字是最传统的写法,也是最有感觉的写法,毕竟华国几千年历史的文人都是拿笔写字的,直到现代才发明出键盘码字、语音码字等写作方法,而系统技大概也有这层考虑,让他感受写作的原始魅力。
“呐哥哥,你在写什么呢。”
推醒他的人是贝冬儿,今天她换了一件绿色植物系风格的睡衣,长袖长裤腿,光着两只脚丫子,就放到裴清旁边。
冬儿闪烁着大眼睛,刚洗完澡的她身上有一种牛奶般的香甜气息,让人忍不住想靠近她的后颈,深吸一口气,但裴清不为所动,心中只有学习。
她那宽松的领口又一次没扣上钮扣,露出那可爱的锁骨,再往下就看到那有起伏的小胸脯,貌似没有穿那件东西。
她坐在沙发旁,很厚脸皮地晃晃小脚丫子,见到裴清写东西,眼睛一亮,不由分说就伸出一只小手,夺走笔记本,随后两腿弓起呈倒v字型,将笔记本放到大腿上。
她的大腿同样有点细,不过她穿着宽松睡裤,裴清并不觉得她腿细。
“随便乱写的东西,你别看。”
裴清想夺回他的小说本,那上面的东西是他入神后写的东西,现在还是拙作,文笔很烂,不适合给家人看。
冬儿可不是安静的主,见老哥那么紧张,立刻把笔记本捂在胸前,双手抱住笔记本,笑嘻嘻道:“我要看。”
“听话,还我。”裴清硬着头皮说道。
“行啊,我放胸前了,你敢碰,我就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