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沈平直接将《死神来了》这部电影的剧本大纲以十万美金的价格买了下来,然后聘请了杰弗里·雷迪克作为编剧,又请了上一世这部电影的原导演黄毅瑜担任导演,好尽量保持这部电影和沈平所知的没有变化,并在黄毅瑜的介绍下,选了格伦·摩甘作为制片人。
以好莱坞的惯例来看,这次的投资实在是太过于草率,在好莱坞,从一个剧本概念到真正获得制片厂认可、决定投拍这个过程被称作“开绿灯”(green.light),除去必须的审查委会审核外,还有众多的前期调查过程。
第一、要有一个剧本,质量和创意能让制片公司感兴趣。
第二、这个剧本要经过制片部门的系统审核,制片部门将分析剧本是否新颖、有无商业价值、是否符合制片公司的产品构架。如果得以经过审核,制片部门会预估电影制作成本、税收成本等等。
第三、这个项目将经过发行部门的审核,他们会联合合作的分销商来一起调查很多问题——这部电影的商业价值何在?它的目标观众是谁?是否改编自小说,有没有固定的粉丝群?这部电影是否能够融入制片厂的全球分销体系?能否在合作电视台、录像带合作方方面得到支持?影片的类型和发行时间?影片有无植入广告的可能?影片有无冲击奖项的可能?在过去和未来的18个月内,有多少同样类型的影片已经上映或者正在筹备?它们的表现如何?投资回报率又如何?
第四、建立制作团队。
第五、敲定拍摄细节和合作意向……
第六、预算、拍摄、地点、制作团队都最终获得首肯,终获“绿灯”。
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大致的过程,并不能说明好莱坞电影制作中商业法则的完整和精细,但有一些数据或许可以说明这一点。
比如,每一年好莱坞的制片厂大约会收到15000个以上的剧本,最终只有300部左右的电影进入制作阶段,其中还不知道有多少是压了几年的剧本。
当然,沈平这次就直接绕过了前面三个步骤,直接从第四个步骤开始,建立团队,完善了剧本之后,经过了详细的计算,敲定一切的细节,整部电影的预算被定为一千六百万美元。沈平把预算交给了第三方审计,他们会根据电影进度拨付给剧组。
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否则这么大一笔钱,直接全投入剧组,谁也无法保证不会发生挪用,好莱坞的制度十分繁琐,却能够避免许多情况的发生。
进入了八月之后,德鲁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筹备电影,沈平联系了柳涛,让她把挑选过的员工送来美国培训,根据沈平的要求,这些被选中的员工除了本身要拥有至少一年的相关工作经验之外,年龄都在二十五岁以下,精通英语,听说读写都没有问题。
沈平做出来这样的要求,自然是为了让这些人能够尽快的上手,越年轻的学习接受能力就越强,而且公司不可能给这些人时间为他们进行英语培训。
这样的要求在九八年算是极高的了,也是沈平在唐影公司成立开始招聘的时候就特意挑选这一类的人,第一批前来培训的也只有十五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