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此时的我却有不一样的感受,感觉很尴尬,不敢轻易搭话。说到底,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初次碰面的女生,并且还是一个美丽的女生,柯摩斯这家伙怎么能说出这么暴露的话?即便她的身份是一位法医,但终归还是一名年轻的女生嘛!更重要的是,我现在似乎对这一块变得敏感起来了,特别是在房琳的面前,我不想使她认为我是那种轻佻的人。
“也有一种可能,是犯案的时间不充足,终归做那种事也需要时间。依照我从先前尸体被束缚与毒打所造成的伤口推断的案发的时间,先前三个案子的案发时间段都是在半夜或接近半夜时,而房屋起火则是在黎明之前。因此,凶手有一整晚的犯案时间,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能够胡作非为。而这个案子的案发时间是在傍晚左右,也许顾及到保安巡逻的情况,只是匆忙抢走财物后,就纵火烧毁案发现场,毁灭证据。”但是房琳的表现再次超出我的预计,她好像完全不介意讨论这些敏感的话题,甚至于,她说的话使我感到比柯摩斯说得还要暴露。
“我赞同你的观点。这么看,这个案子被害者一家人会这么早回家,也多少令凶犯猝不及防。终归,先前的三个案子,就算房屋周边都装有监控探头,也仍旧没拍到任何案发经过。唯独这一次,安置在房屋正门口的监控探头竟然拍到一小段凶手作案的过程,很明显,因为房屋主人回来得早,在某种程度上干扰了他的计划,令他还没来得及对房屋正门口的监控探头做手脚。”柯摩斯点点头推理道。
“可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个凶手会对这些监控探头如此熟稔?甚至只需一个小白球,就能把这些探头安置在其他方向。并且,看上去凶手似乎也很熟悉被害者的家庭情况。因为他下手的对象,都是有小孩的家庭。显然,他的作案手段就是以小孩为人质,使被害者家庭的其他成员有所顾忌,从而使他们乖乖被缚。”看到他们都不拿我当回事,害我一个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反倒显得我像“电灯泡”一般,便渐渐放松了下来,不去想哪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而是把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疑问全抛了出来。
听完我的话,柯摩斯与房琳都吃惊地看着我,很明显,他们也没想到我忽然会开口说话,而我心中暗暗得意一番后,又接着说道:“最关键的是,我记得所有这些案发的地点都是豪华住宅区,门口及小区里都有保安值守且定时巡逻。这个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来去自由却又不被其他人发现的?”这是我最为困惑的地方,凶犯到底是怎么做到无声无息地进入这些豪宅小区,莫非凶手是个魂魄,走到哪儿都无影无踪?
“呵呵,小原,你发现了这么多问题,却怎么不作结论啊?”柯摩斯笑着对我说,“用排除法,首先我们就能排除凶手是小区其他住户的可能性,暂且不说能住进这种豪宅的住户,哪个不是大富大贵?从被害者的身份中就能窥见一二,这些被害的房主的身份,最低的都是一家私营公司的副总经理。因此,一般情况下,这些人是不会为了区区这么一点现金就去铤而走险的。并且,若是住户中的其中一人作案,也不可能自由出入那么多的小区,最多也就是在他自己所居住的小区能进出畅通。”
一番滔滔不绝之后,柯摩斯又问我:“你认为,既非小区里的住户,又能自由进出这些小区且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并且,对小区里的环境非常熟络的人会是谁?换句话说,什么样的人能做到以上几点?还有,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发生这些案子的小区,物管都是同一家公司,因此,他们的安保系统也应该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