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大不了,充其量就是一伙‘乌鸦’豢养的小喽啰而已。”柯摩斯戏谑地说道。
“你是想说,这事是‘乌鸦’组织的人做的吗?”我有些好奇。
“除了他们还能有谁呢?来这里偷东西,就像去警察局偷东西,普通小偷,是没这个胆子的。除非真的没法混,想到里边吃开水泡饭了?”柯摩斯气不过地说道。
“也未必吧。”我花了点时间,终于将散落一地的文件都码好放归原位,顺便给自己也泡杯茶,然后坐到柯摩斯的对面说道:“说起来,这小偷,似乎什么也没偷。”
“不是的,小原,你想错了,他不是没有偷东西,只不过他偷的,你不在意而已。”柯摩斯笑了笑说道。
随后,等不及我开口,他就继续说道:“不管是杀人越货还是鸡鸣狗盗,都是犯罪的行为,也都会接受法律严惩。关于这点,恐怕三岁小孩都明白。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人去以身试法呢?小原,你想过没有?”
“我哪里会知道,每个人犯罪的原因都不同,这要怎么说?”我有些烦躁地说道。不是说不出原因,而是原因实在太多了。别的暂且不说,就说截止到现在,我碰上的这些案子,每一起的凶手,他们的动机都不相同,这要我怎么来归纳总结呢?”
“没这么复杂,实际上很好总结的。”柯摩斯微笑着回应:“就拿谋杀为例,一个人会动手杀人,不过三个动机:为了钱,为了情,及为了灭口。若是再总结一下,不过是为了利益。”
柯摩斯的一番话,使我无话可说,甚至经他这样一说,我内心一下就认可了。认真想想我碰到的案子,发现情况果真如此,那些凶手的犯罪动机,概括起来,基本都在他说的范围中。
看到我不吱声,柯摩斯又继续说道:“至于我为什么肯定,这是‘乌鸦’组织的人干的,是因为丢的东西不是其他什么贵重的物品,而只是一个小本子。”
“小本子?”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前不久曾志洪带来的曾伯的笔记本。”柯摩斯淡淡一笑。
“你说什么?笔记本丢了?那你怎么还在装得跟没事人似的,赶快想法子抓小偷啊!”我一跳三尺高,情绪激动地说道。
我就说,怎么刚才清理文件时,没看见那个笔记本,还以为是被柯摩斯给藏起来了,搞了半天,原来被偷走了。
“即便抓住他又能如何呢?他只是带走一本笔记本,其他都没碰。最多状告他擅闯民宅,让他到里边吃几天牢饭,然后又开开心心地出来。有意思吧。”柯摩斯一脸没所谓地答道:“而那本笔记本,按照我的推测,应该被烧为灰烬了。”
“即使是这样,也不能听之任之吧。万一他还没开始烧呢?也许还能找回来。尽管,那笔记本上的信息说的都是数年前的事了,但我们不是还有一半信息没破译吗?”我焦躁地说道。
我实在想不通,都到这步田地了,说难听点,老巢都让人端了,他怎么还这么淡定?
“小原,不要慌,你难道忘了,我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吗?因此,尽管说那本笔记本后半截的信息还没被我破解,但相关内容我已经记在心中了。故而,那笔记本有没有,对我来说,都没什么两样。”柯摩斯笑着说道:“相反的,他们这样一动,倒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这么看,笔记本后半段的内容,并不像我先前猜测的那样,一无是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