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猜想也并非空穴来风,终归,从船老板要查看我们出境证件这点看,他应该是个守法公民。尽管在这个混乱的地方跑了几十年船,但从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所以,当得知船上被人悄悄夹带了这箱货时,势必引起他的重视。而且,作为一船之长,当然很容易就能分辨出箱子是哪个的,之后去问询对方,也就合情合理了。
“你说得很在理。”柯摩斯点点头,认可了我的推理,但又转而说道:“不过,这里面还存在其他可能。”
“什么?”我不解地问:“难不倒你是想说,那个交班的船员故意撒谎来干扰我们的思路,使我们将注意力放在代老板的身上?我认为这种几率非常小。”
柯摩斯则答道:“不是非常小,是根本就不可能。只因为,他不会预知我们后边会碰见代老板,并且,从代老板那里得知,他交班时没看见船老板的信息。”
看我点点头,柯摩斯接着说:“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这两人说的其实都是真话。”
“怎么可能呢?这两人同时走过甲板,一人说见到船老板了,另一人说没见到,真相只会有一个,就是其中一人必然在撒谎。”我坚定地说。
“不是的,他们并不是同时。”柯摩斯作了解释:“尽管他俩交接班的时间是在夜里十二点钟,但这只是普通的货船,而不是军方的舰船,中间存在几分钟的误差,也是正常现象。否则,他俩为什么都途经甲板,一人说看到船老板,另一人说没看到,却都没提到过见了对方的面。这就说明,他俩交接班的时间,存在着时间差。”
“按你的意思,船老板遇害的时间莫非是,船员交班后,到代老板接班前,这数分钟的时间中?”我理解了柯摩斯的意思,但还是有点难以置信:“可是,如果按你的分析,那这里面的时间是多少,是否够凶手作案,这些先不提。仅仅是在交接班的时间杀害立在如此显眼位置上的船老板,凶手就不怕被人看见吗?”
“我估计,船老板也这样想,因此才会放松戒备,把凶手约来船头碰面。也因为这个,才被凶手偷袭成功。”柯摩斯说道:“行了,所有这一切,还只是我们的推理,不论这个了,我们去会会别的船员吧,兴许到时又有不一样的想法。”
说罢,就装起电话,打算走出这憋闷的货仓。
往后的时间中,我与柯摩斯将这船彻彻底底搜了一遍,但很遗憾,除去船头那混在锈迹中的血渍,及那个可能是枪支的箱子外,再未发现其他可疑之处。
这中间,我们碰上其他船员时,也问询了他们于昨夜十二时交接班时。有没有看见站在船头的船老板,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所有人的答案,都是一样的,都说在昨夜交接班的时候,见到船老板独自一人站在船头的甲板上吸烟。
这么一来,换句话说,那时没看见船老板的,也就只有代老板一个人了。到了这个时候,不管是我还是柯摩斯,都怀疑起这代老板的话来。终归,人言可畏,众口铄金,大家都说看见了,怎么只有他一个人没看见,莫非他说的是假话?
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不对,首先,他不知道我们的真实身份,也不知道我们正在暗中调查这事。终归,我们对外的身份是船老板的熟人,正好去金三角办事,因此搭个船罢了。那他又出于什么原因,非要撒谎来骗我们呢?
其次,即使要撒谎,为什么他会撒这种轻易会被揭穿的谎?莫非只是为了摆脱自己的嫌疑吗?但是,如此容易就被揭穿的谎话,撒谎的意义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