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简陋的小台子,还被如此使用,可想而知,这屋子原本的主人生活得有多艰难。怪不得这里会是贫民窟。
屋里靠窗的一隅,有个用砖头搭成的小灶台,上面摆了一口生锈的锅,明显很久都没做饭了。
还有这房子里,不管是墙上,还是地上,或是台子上,都积了很厚的一层灰。甚至因为手电的照射,有数不清的灰尘在上下浮动。
“小斯,我们会不会搞错了?这里很久都没住人了,应该被遗弃了。”我捏住鼻子说道。这是因为,自进入屋子后,我就嗅到一股恶臭味,不知从哪里传出来的。
“不可能搞错。”柯摩斯一口否认。但是,很明显他也嗅到这股臭气,这是因为,他也捏住了鼻子。
随后,她将电筒的光对准地上,为我做了解释:“小原,你看看这里,有一些鞋印,说明有两人已经先我们来过这里,并且鞋印还比较新,应该就是不久前弄的。幸好这里灰尘厚,才能留下清晰的鞋印。”
“就在这里了。”到了最后,柯摩斯根据鞋印,确实像我们来过这个地方的人,进过最里面的卧室。
但是,就在我们推开了半掩着的门,看见里面的景象时,才明白,这间卧室,很可能就是房子的卫生间。先前我们嗅到的那股恶臭,就是从这儿传出的。
只见这卫生间,跟外边一样,都非常简陋。且不说马桶、浴盆等这些卫生间常备器物,就连个水盆都没有。甚至连大便池就是简单挖了个大坑。
特别让我无法忍受的是,我竟然还傻乎乎的拿电筒对着那粪坑照了一眼,就是这一眼,简直毕生难忘。把我恶心的差点连隔夜的饭都全吐出来,不禁暗自庆幸没有吃晚饭,否则我肯定会全吐出来。
这是因为,那粪坑里竟然还残留着大半坑黄澄澄的稀屎,并且由于时间久远,已经被晒干。一群绿豆大小的苍蝇,在那儿来回盘旋,不断发出嗡嗡作响的声音,听得我全身起鸡皮疙瘩。
“这里空无一人,他们应该都走了,我们还是来晚了一步。”我被那粪坑恶心得不行,很是郁闷,想赶快离开这臭不可闻的房子:“我们回去吧,他完全是在耍我们。”
“不会的,他绝对别有用心。并且,即使我们来晚了一步,从他的部署来看,应该也还在他的计划中。”柯摩斯皱了皱眉说:“只是很可惜,鞋印到这卫生间门口就消失不见了,卫生间的地面并没有积一点灰尘,明显是被人处理过的。”
说完,柯摩斯又从兜里掏出来写有地址的纸条,用电筒照着核对:“地址是对的,就是这个房间,但怎么会没人?咦?最后这个B1是什么意思?”
经他这么一说,我才突然想起,在旅店时,旅店老板也问起过B1是什么意思。只不过那时旅店老板也不知道这个B1意味着什么?
“难道这破地方还有地下停车场吗?连个电梯都没有,要下去的话,估计得挖坑吧,早晓得我们该带锄头过来的。”我想了好半天,也没想明白,只好自顾自的打趣道。
不过,我话才说完,柯摩斯忽然认真地看着我说:“小原,你刚才说什么呢?重复一遍?”
看他满脸认真,吓得我还以为说错了话,急忙作了解释:“没有,我说的是地下停车场。那写字楼的电梯里,不都有B1、B2、B3什么的吗,直通地下停车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