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兰硬逼着自己男人换上新衣服,前后打量着,准备看看哪里不合身,好再去修改一下。
吴老四本就生的浓眉大眼,换上新衣服后立即像变了个人似的,整个人精神焕发,精神了许多。
小锦宝竖起大拇指夸奖:“爸爸,你穿这个新衣服好看!”
“咱闺女嘴真甜,这次爸爸去市里,也给你买漂亮的新衣服好不好?”被女儿夸奖,吴老四心里很高兴。
“衣服是好看,但鞋太难看了。”家文瞅了自己爸爸一眼,一本正经地道。
众人齐齐看向吴老四的脚。
可不是嘛,全新的中山装看着很洋气,可脚上却是一双破胶鞋,破坏了整体感觉。
小锦宝双手托腮,认真的想了半天,高兴的道:
“妈妈,上次我跟村长爷爷去城里,他脚上穿了一双鞋挺好看,村长爷爷说叫什么甩尖子皮鞋,你也给爸爸买一双吧!”
吴老四连忙摆手,“可别,那玩意太贵,穿上连庄稼地也不能去,太浪费钱了。”
“爸爸,你以后可是要当老板的,可以穿上它去收兔毛呀!”
“小锦宝说的对,人靠衣装马靠鞍,你以后是做生意的人,必须得穿的体面一点,我明天就去给你买一双。”
杨春兰同意女儿的话,当即决定花大价钱给吴老四买双皮鞋。
解决了鞋子的问题,全家人又为吴老四外套里面穿什么伤了半晚上脑筋。
庄稼人都不爱讲究,不时想怎么穿就怎么穿,可现在不同,要去市里,搭配不当或穿错是会被人笑话的。
所以杨春兰很慎重,但她也不懂搭配,找了一晚上也没找到一件合适的。
最后还是小锦宝选了一件白衬衣,套在绒衣外面,这样既保暖又能跟外套搭配上。
“还是妹妹眼光好。”夸自己的妹妹,家文一向毫不吝啬。
“以后我也要妹妹帮我找衣服穿。”家武人虽小,却也懂得什么叫打扮。